(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0月28日,湖南证监局发文称,经查,财达证券湖南分公司存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留痕缺失、异常交易核查不到位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财达证券湖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湖南证监局指出,陈娜作为财达证券湖南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领导责任,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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