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5元/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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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5元/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