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改委回应

如何落实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改委回应
2019年10月10日 15:22 新浪网 作者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官方微信公众号10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社会各方面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问:开展城市、行业、企业试点是基于什么定位考虑?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改革试点,涉及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开展试点总体定位是,为推进产教融合改革树立标杆,为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提供载体,为推进政策组合创新开展试验。统筹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等3类试点对象,就是要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新路径新机制。其中,城市试点是基础节点,就是要发挥政府统筹市域内资源和政策作用,压实试点任务和责任。行业试点是重要支点,就是要推动产教融合在特定领域集聚发展,更好落实教育、人才政策和产业政策组合叠加。企业试点是核心重点,就是要激发企业微观主体活力,让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发挥重要主体作用。

  问:分批试点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的主要考虑?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是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是改革政策落实的主节点。开展深化产教融合改革试点,将各项改革任务压实下沉到各个地级城市,目标是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是要构建产教融合改革的“基本盘”。在试点数量上,不宜“堆盆景”,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占有一定比例,体现一定代表性。为平衡试点城市的示范性和代表性,国家拟分两批选择50个城市开展试点。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我国地级以上城市,中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校生人数10万人以上的有100家左右,全国500余家国家级开发区绝大多数也位于地级以上城市。选择50家城市开展试点,完全具备相应软硬件基础支撑。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将覆盖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0家城市综合平衡,除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每个省、自治区重点打造1-2家改革标杆城市,这也是改革的基础性要求。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需要说明的是,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包括该市行政范围内所有区域,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进行,范围不限定于主城区,也应包括所辖县。但同时也应明确,以产业园区为代表的各类产业和人口集聚区应作为试点城市推进改革重点着力的区域。

  问:如何落实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任务?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主要考虑通过以下方面落实1万家企业建设培育任务。

  一是发挥产教融合型城市的重要承载作用。通过试点在全国建设50个左右的产教融合型城市,初步考虑力争每个试点城市建设培育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东中西部可结合实际有所区别),带动其他地区建设培育5000家以上企业。

  二是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主体带动作用。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我国共有2543家开发区,其中国家级开发区552家和省级开发区1991家。在建设实施中,要注重发挥开发区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集聚作用,努力争创“千区万企”的有利局面。

  三是做好与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公共服务“补强提”工作有机结合。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过程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引导各地加大对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家政、养老、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型企业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还将部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积极支持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发挥全国范围内行业带动引领作用,整体开展试点。(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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