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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海口市市监局琼山分局出具《行政复议答复书》要求维持原处罚决定 市民:不接受

【追踪】海口市市监局琼山分局出具《行政复议答复书》要求维持原处罚决定 市民:不接受
2020年08月09日 17:32 新浪网 作者 海广网

  海广网8月9日消息(记者 蔡文娟)日前,海广网报道的《海鲜抽检不合格罚5万?摊主称抽检程序不合法》引起广泛关注。7月17日苏少堂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关于针对的行政复议申请》(以下简称《行政复议申请》),记者了解到,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8月7日,市民苏少堂先生再次联系记者反映,他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的一份《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行政复议答复书》(以下简称《答复书》)让他产生疑惑。

  《答复书》上显示答复人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上面针对苏少堂所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提出的三大问题:1、关于程序违法和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2、关于媒体报道的问题;3、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问题分别进行了详细的答复,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恳请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维持处罚”的请求意见。

  苏少堂表示:“对于《答复书》上的内容和结果,我根本没法接受。我所提出来的所有有证据的问题,琼山分局均视而不见。根本没有作出答复,还只是一再表示他们没有错。这让我产生怀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让琼山分局对自己的错误进行调查,是否会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对此,记者先后联系采访海口市琼山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监督员苑仁项以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苑仁项表示:“《答复书》是市局收到市民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对琼山分局下达《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要求琼山分局自查并答复市民复议中所提到相关问题,《答复书》上交到市局后再由市局进行审核,《答复书》并不是最终的行政复议决定结果。”

  此外,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答复书》只是行政复议审查的过程之一,市局作为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收到琼山分局的《答复书》后会进行书面审查,并告知市民,由市民觉得是否接受答复内容。如果市民不同意答复内容,则可以继续申请复议和举行听证会。”记者了解到,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对于海口市琼山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和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的答复,苏少堂表示,不接受《答复书》中的处理意见,会继续提出复议,如有需要将申请举行听证会。“希望市局能做出一个合理的决定。”

  针对苏少堂遇到的情况,记者电话采访了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监视委员会主任曾雷。曾主任表示,苏少堂的案件目前正在走行政复议的流程,可以等待行政复议结果出来后再做下一步打算。如果不能接受复议决定结果,可以按照复议结果上载明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处罚决定。证据可以考虑收集录像、录音、证人证言等,还有政府部门的涉案材料。目前苏少堂手中掌握的市场方和摊主作证的证据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是最终还是得得到法院认定才行。

  事件进展海广网将持续关注。

  编辑:王萍

  主编: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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