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广网6月22日消息(通讯员 马润娇)为恢复渔业资源,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持续助力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6月22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琼海市人民政府、琼海市农业农村局在琼海市潭门镇潭门港出海口举办主题为“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助力渔业生态修复”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鱼苗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有序投放,45.5179万尾鱼虾缓缓游入海中。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资金来自被告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蔡某、胡某交纳的生态修复费用293929元,蔡某、胡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并主动交纳生态修复费用。在增殖放流活动现场,蔡某、胡某对违反国家规定在禁渔区多次捕捞,严重损害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非常后悔,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做一个守法公民,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萍在活动现场介绍,2017年至今,海南一中院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679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23件。在审理过程中,海南一中院积极探索生态恢复性司法举措,并采取异地补植、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损害赔偿方式,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助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海南一中院将以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司法守护生态环境的实际行动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标尺,为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稿图片由海南一中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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