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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互派干部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

临汾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互派干部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
2020年10月22日 21:10 新浪网 作者 临汾金融网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保护公益职能作用,形成环境保护合力,10月16日,临汾市检察院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互派干部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交流会暨干部聘任仪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徐红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丽君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介绍了关于互派干部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的相关工作情况,对互派干部的背景、意义进行了阐述,并宣读了《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互派干部加强公益诉讼交流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随后,与会双方举行了互派干部聘书颁发仪式,两名互派干部作了表态发言。

  

  徐红平表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保护领域,尤其是在全市煤矸石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强化协同配合,共同促进全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李明指出,互派干部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举措,更是今后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和纽带。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化人才交流,扩大业务交流,活跃日常交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质量发展上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丽君主持会议

  

  市院政治部干部科科长赵成利

  介绍互派干部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相关情况

  

  市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吴青峰宣读

  《关于互派干部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的意见》

  

  为互派干部颁发聘书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临汾市检察院主动站位,积极探索,推动公益诉讼机制建设,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26件,立案64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7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453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32件、涉及水污染33件、涉及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56件,有力推动了全市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本次互派干部交流学习和《意见》的会签落实,将更加有利于优化干部队伍,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专业化、精准化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服务和保障临汾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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