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盟国首先对德国前附庸国意大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芬兰进行了战败处理,缔结了五国和约。从二战末期的现实条件上看,德国问题难以解决的另一个原因还在于德国的解放是苏联红军与英美盟军东西协同作战的结果,由于双方在军事上均各占一方,政治上的协调就可能成为拉锯战,因而难以在短时间内达成一致。
正是由于解决德国问题的复杂与困难,为五国和约的缔结提供了可能性。美、英、苏三巨头在《波茨坦议定书》中指出在尚未缔结对德和约的情况下,“当前的重要任务,为授权起草对意大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及芬兰的和约”,并设立五国外长会议,“首次外长会议将不迟于1945年9月1日在伦敦举行”。五国和约的缔结被正式提上三大国的议事日程。
从发动战争的罪责来看,德国是法西斯战争的策源地和始作俑者,而五国只是在不同程度上扮演了德国追随者的角色。1937年11月意大利加入德日《反共产国际协定》,并于1940年成为三国轴心之一;同年11月、次年3月,匈、罗、保三国分别加入德意日三国同盟;芬兰未正式申请加入,却同德国签订了允许德军过境及开采矿产的协定,并在苏德战争爆发后三天即宣布配合德军对苏作战。
五国于1943年至1944年间先后与盟军签署了停战协定,为缔结和约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文本。在盟国眼中,意、罗、保、匈、芬五国犯下的战争罪恶较轻,且有停战协定作为和约蓝本,因此,缔约较易。
1947年2月五国和约正式签署。它包括对意、罗、保、匈、芬五个和约,合称五国和约。在结构上,主要涉及边界、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政治方面,和约规定了政治民主化的共同条款。在军事方面,对五国作了严格的军备限制。在经济方面,共同的经济条款宣告战时法西斯经济利益无效,并规定了五国的赔偿额。缔结和约的出发点及最终目标均致力于维护战后世界和平,这一点美、英、苏、法四国是一致的。政治民主化、部分非军事化及经济赔偿是盟国为维护战后和平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五国和约的特殊条款,主要明确了领土及疆界的变更以及对的里亚斯特港的特殊规定。
然而,不能否认,在五国和约和平外表的背后还渗透着大国争夺势力范围的意念。通过边界重定,苏联从罗、芬、捷三国获取大片领土,初步建立起西部“缓冲带”,从而实现了建立“东方战线”的理想。取消意大利对殖民地的所有权将其交予联合国安理会,实质是把战胜国与战败国之间的矛盾转化为大国内部的利益之争。
五国和约内容本身即包含着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它一方面捍卫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果实。另一方面,和约中还搀杂了以美苏为主导的东西方争夺势力范围的斗争。五国和约的影响还在于它为美国在战后发动冷战提供了客观上的时机和借口。最终,杜鲁门在国内排斥了以华莱士、贝尔纳斯为代表的对苏缓和路线,在国际上以经济手段表明反苏联盟的结成,以及1947年3月杜鲁门主义的出台,美苏冷战由美国首先引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