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2起典型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您好,我是XX公安局的,您的账号涉嫌一起洗钱案件,请按照我们的要求配合调查,如果不积极配合,我们将依法对你进行拘捕......”;“XX女士您好,我是XX公安局的,您的身份信息正在被不法分子盗用,您名下的所有银行账号都被列为涉案账号,我们将对您的银行卡进行检查......”;“我是XX海关的工作人员,您的护照曾在某地机场非法入境,现在对您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及验证,请将您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输入到我们的内部网址中,进行核验......”
最近,我市电信诈骗又以冒充公检法人员为手段,每次涉案金额较大,且受害人在犯罪嫌疑的恐吓诱骗下,报案不及时,往往错过了最佳止付时间,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仅在6月初,我市就发生多起类似案件,多人受骗,数额巨大。更有个别受害者,被犯罪嫌疑人洗脑严重,在我市反电诈中心“96110”电话的告诫、劝阻过程中,仍在给犯罪嫌疑人转账,令人惋惜。以下是两个典型案列,希望大家能够从案列中吸取经验教训。
案例一
▽
2020年6月2日上午,反电诈中心接预警平台推送有冒充公检法的不法人员正在对我市辖区内一女性居民进行诈骗,于是通过“96110”电话和机主取得联系,我局民警表明身份后,向受害人说明情况,受害人非但不信,反说我局民警是诈骗分子,同时进行谩骂并挂断电话。
随后我局民警用个人电话多次联系,并联系到受害人的爱人进行劝阻,但均无效,并对我民警恶语相向。
不久公安机关接到该机主报案称被骗,经询问其被冒充“公检法”以涉嫌犯罪为由诈骗人民币15万余元,其讲述我局民警在预警时嫌疑人正在和她通话,嫌疑人说我局民警为诈骗“嫌疑人”,受害人深信不疑,并且按照嫌疑人的要求进行操作,最终被骗。
案例二
▽
2020年6月3日中午,接到集宁区某小区赵女士报案,有自称内蒙公安的说她的个人信息有可能被盗用,涉嫌一起南方的洗钱交易,随后有自称重庆公安局的和赵女士取得联系并发来了警官证和案件调查书等文件的照片,让赵女士把名下所有银行卡的钱放到一张卡里,并把身份证信息和卡号发给对方,随后,对方让赵女士把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发给犯罪嫌疑人,并告知赵女士,案件办理有3天的保密期,不能告知任何人。
而此时,赵女士的10多万元已经被犯罪嫌疑人转走,蒙在鼓里的赵女士还在苦苦等待“案件”调查结束,而促使赵女士报案的是接到了我局民警的“96110”预警电话,在民警的告诫和劝导下,赵女士才如梦方醒,知道受骗。
警方提示: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对所谓的涉嫌犯罪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不要轻信来电显示的号码。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任意显号”软件,掩盖其真实号码,并通过虚假显示国家机关电话号码,骗取信任。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不会相互转接电话。
公安机关不会给您发送任何网页链接要求您进行个人信息或资产认证,更不会给您发送“逮捕令”“通缉令”等法律文书。
公安机关不存在安全账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内蒙古公安厅反诈中心郑重提示:陌生电话勿轻信,对方身份要核实,涉及财产需小心、遇到事情勿惊慌,及时拨打110。
▍内容来源: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综合编辑:集宁佰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