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消息,4月8日,在南京海关所属连云港海关监管下,188.6吨国家禁止进境固体废物在连云港港码头装轮退运出境。本次退运的固体废物是某企业申报自东南亚某国进口,申报品名为“镍精矿”。在查验过程中,海关关员发现该批货物呈绿、黄、蓝等鲜艳颜色,同时伴有刺鼻气味,与镍精矿存在较大差异,当即决定取样送检。根据南京海关工业品中心鉴定,该批“镍精矿”实为镍电镀液处理沉积泥,属于国家禁止进境固体废物。该关按要求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并责令相关企业实施退运。4月8日,该批固体废物全部退运出境。
编辑: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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