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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广电总局禁播“抗战雷剧”,“手撕鬼子”应彻底消失

评论丨广电总局禁播“抗战雷剧”,“手撕鬼子”应彻底消失
2020年08月11日 19:28 新浪网 作者 红星新闻

  中国的抗日战争,是抵御外敌、自立自强的艰难过程,胜利的果实来之不易,绝不是靠“意淫”或“戏说”就能完成的大业。也没有一个成熟理性的民族会拿自己的血泪史当成戏说对象。

  自从电视剧《抗日奇侠》登上电视荧幕后,其中“手撕鬼子”的桥段,就成为广大观众吐槽的对象。近期,针对观众对这类“抗日神剧”愈发不满的情绪,广电总局做出规定和要求:“播出机构不得播出违背常识常理、随意戏说解读历史、过度娱乐化的抗战题材电视剧。”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这样的规范可谓十分及时和必要。

  “抗日神剧”之所以遭到观众普遍的不满,就在于它既不尊重抗日战争的历史事实,也不尊重观众的观感和兴趣。中华民族为抗日战争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不仅大量先辈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抗战的精神也融入了民族精神文化的血液,成为我们今天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精神财富。刻意矮化敌人的幼稚做法,其实也等于消弭了抗战英烈的智慧和努力,如此操作,实不可取。 

  没有一个成熟理性的民族会拿自己的血泪史当成戏说对象,更何况中国的抗日战争,是抵御外敌、自立自强的艰难过程,胜利的果实来之不易,绝不是靠“意淫”或“戏说”就能完成的大业。因此,“抗日神剧”属于抗战题材影视剧的糟粕,应当从电视荧幕上彻底消失,它既不能也不该继续存在了。

  在否定“抗战神剧”的同时,我们还应当冷静思考优秀抗战题材影视剧的标准,这不只是导演和编剧要面对的问题,也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命题。说到底,影视剧的表现内容和方式,还是取决于观众的口味。如果“这届观众”的水平不行,又怎能将所有责任推给影视剧制作者呢?

  事实上,一部好的抗战题材影视剧,应该是“叫好又叫座”的。过去有人认为,只有剑走偏锋才能吸引观众,其实不然。不论是《历史的天空》还是《亮剑》,其小说原著和翻拍的电视剧,都是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增加了叙事的艺术性。比如,让抗日战士更加有人情味,增加一些亲情和爱情的故事细节,不仅无损于英雄形象,反而更加动人心魄。其中最经典的桥段之一,莫过于《亮剑》中李云龙攻打平安县城时,李云龙在民族大义面前,选择炮轰日军,但自己心爱的女人秀芹也同归于尽。这个情节令无数观众潸然泪下,也成功塑造了李云龙铁骨柔情的形象,可谓真实而感人。

  相比之下,“手撕鬼子”的剧情,不仅低级幼稚,还十分荒唐可笑。面对历史题材的影视剧,一个基本原则应该是真实。更何况,涉及到革命历史题材的抗战剧,在面对真实性原则时,更要谨慎而贴切,决不能肆意妄为,乱抗战题材的影视剧水平越来越高,那些“抗日神剧”也就会不复存在。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西蒙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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