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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子科技拖欠158万元货款被起诉 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锤子科技拖欠158万元货款被起诉 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2021年05月19日 16:14 新浪网 作者 红星新闻

  今日,红星资本局从天眼查APP发现,深圳市合利通电子有限公司与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5月17日公布,案号(2019)粤0306民初8553号之一,审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原告为深圳市合利通电子有限公司,被告为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裁定书显示,原告诉称,原告系被告锤子数码公司的供货商,与被告锤子数码公司约定的货款支付方式为月结30天,目前被告尚欠原告货款金额共计1577885.7元。经原告多次催讨,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未结清上述货款,被告锤子数码公司拖欠原告货款已构成严重违约,应当自每笔货款清偿期届满之日起按照年利率7.5%向原告支付相应利息。被告锤子科技公司是被告锤子数码公司的唯一股东,故被告锤子科技公司应对被告锤子数码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作为履行义务一方,其住所地为深圳市宝安区,属于本院管辖范围。被告锤子数码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裁判结果:驳回被告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该审判日期为2019年8月13日。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实习记者 谢雨桐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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