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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研发“咔哇氿饮料”新型毒品销娱乐场所 获刑15年

男子研发“咔哇氿饮料”新型毒品销娱乐场所 获刑15年
2021年06月23日 11:39 新浪网 作者 红星新闻

  6月22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了2021年度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四川检察机关参与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工作成效,并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刘某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等8起典型案例。其中,有一则关于男子购买制毒原料,研发网红饮料“咔哇氿”新型毒品的典型案例。

“咔哇氿”毒品饮料

  据了解,2016年以来,王某多次从外地购进易制毒原料γ–丁内酯,将其与香精混合后命名为“香精CD123”,委托广东某公司贴牌,又委托广东另一公司按照自己提供的配方和技术标准,将贴牌后的“香精CD123”加工成含有γ–羟丁酸的“咔哇氿饮料”(瓶身标注为γ–氨基丁酸)。

  随后,王某通过四川某公司将“咔哇氿饮料”销往全国多省、市娱乐场所,牟取暴利。截至案发,王某共销售“咔哇氿饮料”52355件(24瓶/件),销售金额达1158万余元。公安机关还从王某家中及租用的仓库内查获“咔哇氿饮料”723件零25瓶,召回市面上残留的“咔哇氿饮料”18505件。

  2017年9月,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以王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四川省、市、区三级人民检察院共同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经充分了解案情,发现“咔哇氿饮料”检出的γ–羟丁酸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系毒品。

  同年1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针对王某“没有制贩毒品故意”的辩解,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王某的手机、电脑,成功获取其关于涉毒问题的网页浏览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锁定其主观故意;同时查明王某财产状况,为后期没收违法所得和财产刑执行奠定基础。2018年6月,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提起公诉。2020年6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27万元、房产2套以及违法所得、收益、孳息643万余元。经二审,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介绍,该案是四川首例利用γ–羟丁酸生产“饮料”贩卖牟利的新型毒品案件。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要增强识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对于娱乐场所等地出现的可疑“食品”“饮料”要加强鉴别,不要轻易被其炫丽的外观包装所吸引,以防受到新型毒品的侵害。

  红星新闻记者 戴佳佳  图据网络

  编辑 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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