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最高检:诈骗犯罪仍属常见高发犯罪,前三季度判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060人

最高检:诈骗犯罪仍属常见高发犯罪,前三季度判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060人
2021年10月26日 21:32 新浪网 作者 红星新闻

  10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今年前三季度诈骗犯罪发案态势如何?当前诈骗犯罪出现哪些新的手段方式?检察机关下一步打击防范此类犯罪的工作重点是什么?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就这些问题作了回应。

  今年前三季度

  全国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3276人

  “从受案情况看,诈骗犯罪仍属常见高发犯罪,且上升幅度较大。”苗生明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25783件940036人,其中诈骗案件为57594件92514人,同比上升14.72%、5.25%,诈骗案件占受理总数的9.2%、9.84%。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02156件1693233人,其中诈骗案件为63182件110152人,同比上升13.24%、7.16%,分别占比5.26%和6.51%。

  苗生明提到,从犯罪手段看,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占比较高。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起诉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3276人,占起诉诈骗人数的52.71%,诈骗案件中一多半属于利用网络电信手段实施的犯罪,不少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还利用疫情时期防疫用品紧缺等实施诈骗,电信诈骗案件已成为诈骗犯罪的主要形式,也是依法打击的重点。

  苗生明说,从裁判情况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较好体现。今年前三季度,诈骗犯罪案件生效裁判80923人,其中,对于重大诈骗犯罪从严惩处,判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060人,无期徒刑130人,共占比11.36%;对于普通诈骗犯罪,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免于刑事处罚及单处罚金共49920人,占比61.69%。

  近七成诈骗案件为共同犯罪

  由“简单结伙”向“公司化”转变

  据介绍,当前诈骗犯罪形势比较严峻,特别是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刑事案件愈演愈烈,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涉及领域愈加广泛,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已经成为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目前诈骗犯罪名目繁多,多样化特征明显。”苗生明说,在传统诈骗形式依旧高发情况下,新形式新领域诈骗不断翻新,涉及内容上至国家宏观政策,下至老百姓衣食住行,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民生安全。如诈骗国家各种优惠补贴、诈骗医保社保金等。

  苗生明提到,诈骗团伙具有专业化、职业化、公司化特征。在办理的诈骗案件中,有近七成为共同犯罪,犯罪组织形式由“简单结伙”向“公司化”转变,往往是以公司的形式从事某一诈骗活动,呈现越来越强的专业化趋势。

  随着科技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诈骗类案件的犯罪手段已从传统的现金交付式逐渐转变为利用互联网银行、支付平台转账、线上交易方式。犯罪手段的智能化、隐蔽性增加了办案成本和难度。

  苗生明说,由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实施和完成需要借助一定的条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与其他犯罪相互交织,关联犯罪多。多种违法犯罪情形,形成了以电信网络诈骗为核心犯罪的“产业链”上下游犯罪,使得打击犯罪、查处犯罪更复杂、更有难度。

  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

  采取多种方式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打击诈骗犯罪的工作力度。”苗生明介绍,首先,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力度。将打击诈骗犯罪案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打击、实现专项清理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力争在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同时,注重加强日常工作中打早打小。

  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办理类案经验,提炼类案证据标准,适时出台打击诈骗犯罪办案指引和典型案例,发挥案例指导作用,统一司法标准。围绕办案重点难点,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推动法律适用标准的精细化。

  其次,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犯罪的整体合力。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采取多种方式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努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实现案件办理效果的最大化。主动加强与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以及互联网企业的常态化联系和实质性协作,督促落实监管、监测、提醒责任,多措并举,努力推动形成惩治网络犯罪的系统合力。

  再次,结合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分析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努力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同时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广泛地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知识,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答疑解惑,通过普法宣传,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陈怡西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