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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自己的快递牟利?警方破获网购退款诈骗案

“偷”自己的快递牟利?警方破获网购退款诈骗案
2026年10月20日 14:48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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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网购商品屡次“丢件”,背后竟是利用快递驿站管理疏忽,自导自演“我偷我自己”的戏码。近日,闵行警方破获一起网购退款诈骗案,违法人员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10月,梅陇派出所接辖区快递驿站工作人员报警,站点先后7次收到商家反馈,涉及居民刘某的“未出站”快递丢失,驿站为此已向商家赔偿1300余元。

  据工作人员介绍,由于驿站每日处理的快递量大,很难逐一核查,而系统又显示相关快递“未出站”。因此,一旦商家反馈丢件,驿站往往只能先行赔偿。当天,工作人员发现多次被商家反馈“丢件”的刘某又来站点取快递,于是立即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到,驿站夜间无工作人员值守,改为自助取件。民警调取公共视频、核查相关订单信息后发现,刘某在网购时会每次下单两份相同商品。快递送至驿站后,她会专挑凌晨的“自助时段”取货,却不“扫码”确认收货。不久后,她会再返回驿站,将快递放回原处。

  结合刘某的异常举动,民警判断,她是通过故意制造“快递仍在驿站”的假象,转嫁“丢件”责任。如此既拿到商品又能收到退款,实现“空手套白狼”。

  刘某交代,她会先拆开包裹,自留一份商品,再将另一份重新封装放回驿站货架。随后,她再向平台申请退货退款。驿站找到其放回的包裹并退回商家后,商家发现少件,由于刘某的快递“未出库”,相关损失便由驿站承担。目前,刘某已全额向驿站赔付。

  办案民警表示,该案定性为诈骗而非盗窃。刘某取走的是自己下单购买的快递,表面看是“偷快递”,但核心并非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而是利用自助取件“不扫码”和平台退款规则,虚构“未收到货”的事实,使平台和驿站陷入错误认识,进而作出退款和赔偿的决定。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因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已被闵行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编辑: 毛鸿仁

  通讯员: 陶佳音 陆毅豪

  责编: 师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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