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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合同玩“猫腻”:0倍赔付成常规操作 “霸王”条款谁来管?

开发商合同玩“猫腻”:0倍赔付成常规操作 “霸王”条款谁来管?
2021年06月23日 18:14 新浪网 作者 看看新闻KNEWS

  

  最近,上海市民张先生向看看新闻Knews反映,说他购买了壹府澜庭楼盘一期房屋,可他却发现,其购房合同上,对开发商自己,有不少0赔付、不维修的条款,涉嫌霸王条款。对于购房人而言,这样的合同不签就意味着,房子买不了。为此,张先生也向浦东新区房管部门投诉,也不了了之。无奈,张先生向我们求助,希望能曝光开发商的这种减小自身责任,增加购房人责任的行为。

  张先生说,壹府澜庭楼盘位于浦东上南路与秀海路交界处,由上海中建康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记着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中国建筑旗下公司与康桥实业发展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张先生今年6月中旬,与该公司签订了预售合同,买了总价630多万的房子,可他与小区不少细心的业主都发现,这合同上有猫腻。

  大家再往下看预售合同傻眼了,类似的条款还有比如合同第九条,开发商未征得购房人同意,变更小区平面布局,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恢复,不能恢复,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也是总房价款的0%。

  另外张先生还说,开发商中建康桥,还在合同中不少地方减轻自身责任,加重了购房人责任,如购房人行驶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开发商除了应该退还房价款及利息外,赔偿金额为0%;开发商延迟交房,每日支付违约金为房价款的10万分之5。反之,购房人若未能及时付款,违约金每日为万分之2,超过60天,开发商除了可以解除合同外,购房人还需要赔付房款的20%。

  张先生表示,对此开发商法务给的反馈是合同不予更改,不签合同没收定金,交付违约金,态度很傲慢。为此,业主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

  采访现场,看看新闻Knews记者也拨打了浦东房管部门公示的电话,同样无人接听。

  于是,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来到了壹府澜庭楼盘的售楼处,令人奇怪的是,这边的工作人员见到看看新闻Knews记者前来,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任何负责人,事后也没有任何人与看看新闻Knews记者取得联系。

  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开发商的预售合同,应为格式合同,法律规定,拟定合同的一方,排除自身主要责任和义务,应该用特殊标识,或者根据对方要求予以解释,否则条款无效。

  另外,看看新闻Knews记者也将此事向浦东新区建交委反映,对方表示会予以调查后回复。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浩亮 编辑: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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