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募TALK
近期,厦门的私募管理人有点忙!
昨天,我们发了厦门市关于开展2019年金融联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详情参见:厦门开展金融联合宣传教育活动,辖区私募管理人10月10日前需报送相关材料。
今天,再来一则重磅消息:厦门证监局开展2019年私募投资基金自查工作,大家要记得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积募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厦门自查”,获取此次通知及附件。
9月9日,厦门证监局通过政务平台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私募投资基金自查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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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自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也就是说只有10天,时间还是比较紧张的,大家要抓紧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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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重点
■ 集团化经营
■ 资金池业务
■ 自融业务
■ 流动性风险
■ 涉众风险
■ 异常经营风险
■ 登记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
■ 资料保管不妥善
■ 合规内控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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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要求
1、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组建专门工作组,负责落实自查工作。
2、对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及自查工作底稿(见下文),全面排查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漏洞,查找各项业务活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
3、9月1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扫描成pdf格式)和自查工作底稿(excel格式)电子版上报至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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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工作底稿
自查工作底稿包含7个表格。
1、自查工作负责人。含机构名称、自查工作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2、存续私募基金基本信息表。含基金名称、组织形式、基金类型、成立及终止日期、认缴/实缴规模、募资渠道、投资者情况、托管情况、分级情况等。
3、私募基金自查工作底稿。含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内控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利益冲、其他等7大项30小项内容。
4、落实《证券期货私募资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检查工作底稿。此部分仅私募证券机构填写,包含9大项46小项内容。
■ 不得违规销售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存在不适当宣传、误导欺诈投资者以及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等行为
■ 设立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不得违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
■ 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委托个人或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投资建议,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职责不因委托而免除
■ 不得投资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
■ 不得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或者为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提供交易便利
■ 不得从事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利用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商业贿赂
■ 不得开展或参与具有“资金池”性质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 不得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业务人员及相关管理团队实施过度激励
■ 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活动
5、高管简历。主要是法人、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务总监、投资总监等高管的个人信息、职务信息、过往履历、联系方式及是否具有从业资格等。
6、关联私募机构。高管兼职、股东参股、实际控制人控制等。
7、私募基金运作必要文件自查。需要管理人自查是否完好保存募集推介、风险提示书、合同/协议/章程、投资者承诺函、分类评级调查问卷、投资者资产证明、双录、冷静期、回访、信息披露、托管、防范利益冲突、管理人及基金财务凭证等各个业务环节的相关材料,共计17类。其中,针对私募股权、创投机构,还要有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交易记录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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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工作报告
XX私募机构自查工作报告(模板)
一、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织架构及人员整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关联方、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构成等方面情况)
(二)私募基金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只数、投资者数量、规模、投资方向、投向项目等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实、基金财产安全保障、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信息披露、内控机制落实等)
(四)其他情况
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一)主要问题
……
(二)存在风险
1.集团化经营风险
2.资金池业务风险
3.自融业务风险
4.流动性风险
5.涉众风险
6.异常经营风险
7.其余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和整改计划
……
四、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受理投资者投诉和处理投资者纠纷情况
五、意见和建议
(一)针对厦门证监局私募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针对地方政府促进私募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三)针对地方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意见建议
附件:自查工作底稿
机构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