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5日讯 8月5日,广饶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对东营市鑫弘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人进行登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广饶县公安局于2020年7月15日对东营市鑫弘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调查,已对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投资人提前准备好投资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及原始合同、协议、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投资时使用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投资时使用的银行卡交易流水明细或对账单及其他可以证明转款事实的书面材料,自2020年8月6日起至2020年9月5日止(工作日),前往广饶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广饶县乐安大街789号广饶县公安局东办公楼3楼320室)办理信息登记。
投资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相关材料予以报案登记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刘警官、贾警官,联系电话:0546-6563970。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周帅 东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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