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淄博张店交警“亮剑”整治大货车 大数据比对锁定433起涉牌违法行为

淄博张店交警“亮剑”整治大货车 大数据比对锁定433起涉牌违法行为
2020年08月14日 20:09 新浪网 作者 闪电视频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4日讯 大货车的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给市民的出行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和危害。为此,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向违法大货车公开亮剑,利用大数据技术、图像自动识别技术,针对大货车加装LED灯、套牌、遮牌、加装翻牌器、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开展实战研判、精准查缉。自2020年以来,张店交警电子抓拍大货车涉牌违法行为433起,其中违法安装LED灯174起、遮挡号牌173起、违规使用翻牌器67起、污损号牌19起。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利用“车脸识别”系统,剑指大货车不按规定安装、污损、遮挡大货车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那些掩耳盗铃加装的LED灯、控制车辆“隐身”的“翻牌神器”不再灵光。通过“车脸识别”系统大数据分析比对后,被遮挡的号牌清晰无比。7月27日凌晨三时许,一辆鲁D***71的大货车沿原山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原山大道与新村路路口时闯红灯,经查该车辆为躲避电子抓拍,在车辆号牌处违规安装LED灯,没想到被交警“电子眼”识破......针对此类违法造成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张店交警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以图搜车,通过比对车辆特征,锁定违法车辆真实号牌,进行非现场处罚,实现了对重点车辆违法行为的高效查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张店交警提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准驾资格来之不易,为了自己和家人,也为了他人的安全,请遵章守法谨慎驾驶,远离事故,安全回家!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