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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密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潍坊高密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2020年08月15日 20:58 新浪网 作者 闪电视频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5日讯 对因交通事故住院的伤者,山东省现在又多了一种救助基金,对于符合条件的伤者,这项基金可以先期垫付受害人急需的抢救费用。

  8月14日早上九点,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来到大利群广场,向过往群众发放彩页,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种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是为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不能从交强险制度和事故责任方得到赔偿时可以获得及时地抢救或适当补偿。是一项体现“生命至上”价值理念的惠民政策。

  “亲戚朋友如果有需要的会告诉他们,这个政策是国家对人民的利好,因为有的可能会有缺钱或家庭有困难的情况吧。”市民姜先生这样说。

  这项救助基金是省级统筹、属地管理,所以只要是在高密市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或死亡的,无论是不是高密市居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向交警大队申请救助。

  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救助办主任高玉志说:“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金垫付差额抢救费用;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基金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基金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若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伤者或家属可以到交警大队救助办申请,也可以直接联系事故处理民警申请救助。”

  记者 唐公胜 编辑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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