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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秒|《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43秒|《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2020年09月28日 20:01 新浪网 作者 闪电视频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8日讯 9月28日上午,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新闻发布会。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临沂市司法局、临沂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审议修改过程、主要内容特点和贯彻实施措施。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该条例经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9月25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山东省内首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保障和推动全市的美丽乡村建设,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沂蒙高地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共八章六十七条,分为总则、科学规划、青山秀水、美丽家园、生态经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职责责任、鼓励措施和宣传培训。第二章“科学规划”,主要规定了美丽乡村规划设计和示范创建。第三章“青山秀水”,主要规定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第四章“美丽家园”,主要规定了农村村庄内部人居环境整治。第五章“生态经济”,主要规定了农村生态经济和保障促进措施。第六章“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了监督考核机制、管护机制、村规民约和监督举报。第七章“法律责任”,针对一些禁止性规定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规定了法规的施行时间。 

  闪电新闻记者 李春晓 丁振年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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