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30日讯 9月30日,记者从滨州市通源热力有限公司获悉,根据2020-2021年度北海新区集中供热计划,公司将于2020年10月10日开始收取本年度热费。为不影响您的正常供热,请于2020年11月5日前完成本年度热费缴纳工作。
交费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1月5日,每天上午8:30-下午5:30(周六、日正常营业)。逾期交费开阀时间将顺延5个工作日,11月15日后交费的用户仍按年度全额交纳热费。
供热时间
2020年11月15日—2021年3月20日,共计125天。
热费标准
按滨价发【2018】97号文件执行,如遇价格调整,将按调价后文件执行。
1.居民用热价格按建筑面积22元/㎡;
2.非居民用热价格按建筑面积32元/㎡;
3.对城区内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按建筑面积15元/㎡。
交费方式
1.热用户可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方式转入热力公司指定账户,持转账凭证到热力公司营业厅开具交热费票据。
2.热用户可到热力公司营业大厅通过现金、POS机、微信、支付宝形式办理交费业务。
备注:圣东家苑、北海豪庭、河畔人家三、四期热用户到本小区物业咨询交费事宜。
办理报停及用户用热信息变更
1、热用户拟暂停或恢复用热的,应于10月15日前到热力公司营业厅办理相应手续。
2、对于卖房、买房或租房的用户,应于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热力公司营业厅更换用户信息,查看用暖情况,清理不良记录,以免影响正常供热。
供热条件
根据《滨州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
1、用热率达到48%以上的单元,给予正常供热;
2、用热率为30%-47%的单元协议供热;
3、为保证换热站安全运行,单位换热系统需达到入网供热比例30%以上(含30%),方可予以启动运行;单元内供热系统用热率不足30%的不予供热。
特别注意
为保障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规范供用热行为,本年度供热交费前,供用热双方需签订《供用热合同》。
届时,房主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租户或代理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到热力公司营业厅签订合同后方可办理交费业务。
请务必佩戴口罩,自觉排队,保持间隔一米以上!
地址:
北海新区北海四路/滨港八路
滨州通源热力有限公司一楼营业大厅
电话:0543-658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