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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未来怎么调整?事关3.3亿人切身利益

医保个人账户未来怎么调整?事关3.3亿人切身利益
2020年08月31日 13:20 新浪网 作者 人力资源行业观察

  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关注。改革之后,个人医保待遇会不会减少?对医疗机构和药店会有什么影响?今天郑州人社专家来给大家分析下具体的政策:

  

  首先要提醒大家的,这只是一份征求意见稿,并没有最终确定。因此下面提到的各项政策,最终还有修改的可能性。

  

  1、未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要取消?

  否!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医保个账不会取消,而且个人缴费还会继续划入个账内。不过必须提醒大家的是,虽然个人账户资金归参保人所有,但法律规定,它也是医保基金的一部分,必须专项用于医疗保障,而不能用于生活其他方面的支出。

  

  2、医保个人账户会有什么变化?

  指导意见提出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内的3.3亿人的账户规模都缩小了,退休人员账户缩小的比例不大。

  

  调整统账结构后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

  3、新增门诊报销。

  大家都知道,我国大部分地区医保基金都是不报销门诊费用的,职工医保报销基本上只能住院报销,而一些小病没有住院的需求,但一些常规检查却无法报销,这给很多人造成了压力。

  

  因此指导意见提出,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

  4、强化医保家庭化,支持个人账户费用为配偶子女父母支付医疗费。

  不少朋友也有亲身的经历,自己比较年轻,医保账户的资金基本上用不到。但是自己的孩子或者老人有医疗需求,却只能自掏腰包。对此,指导意见规定,个人账户除了可支付本人的自负费用外,还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

  

  适用范围包括支付医疗费用、药店买药以及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的居民医保费用。

  5、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更加给力。

  指导意见给予了退休人员特别的政策,提出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据悉,国家医保局对地方的要求是退休人员的门诊统筹报销水平需超过在职职工,即要高于50%。

  6、将小病、慢性病等纳入报销范畴。

  现阶段的职工医保,不少朋友将个人账户里的余额用来买药,特别是有慢性病的患者,持续购药压力较大。因此,后续对个人账户进行缩减后,一定要考虑到这部分的利益。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7、降低住院率,提高门诊率,引导分级诊疗。

  现在不少朋友为了能享受医保报销,原本不需要住院的小病,非要住院治疗,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之后,将原来因为没有门诊统筹而发生的过度住院减下来,就可以减少对住院的需求。以前小病住院、分解住院等行为可能一定程度上会得到遏制。

  

  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协同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长期处方制度等,引导参保人员就医在基层首诊。结合完善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管理措施,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及转诊等行为。

  总的来说,医疗保险本质是社会互济,但个人账户共济能力差,年轻人、健康人用不了,老年人不够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有助于加强家庭互济,一人参保保全家。改革后,不仅医保待遇不会减,同时也不增加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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