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平安付科技被罚659万元,平安集团至今实控两张支付牌照

平安付科技被罚659万元,平安集团至今实控两张支付牌照
2024年02月01日 14:00 新浪网 作者 新经济观察团_新锐财金

  文 | 观察团、芳芳来源 |  新经济观察团

  

  1月22日,据央行深圳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付科技”)因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等共计7项违法行为遭遇监管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5514.36元,并处罚款659万元。

  

  此外,林某凡(时任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互联网支付部副总经理)给予警告,处罚款21万元。

  据界面新闻报道,平安付科技处罚给出了回应,称上述处罚事涉2019年央行对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工商资料显示,平安付科技成立于2006年,法定代表人为钟毅,他还担任平安壹钱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壹钱包”)的董事和总经理,以及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董事等职位。

  平安付科技是上海捷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捷银”)全资子公司,平安壹钱包孙公司,股权穿透后实控人为平安集团。

  公司官网显示,其成立于2006年,为平安壹钱包旗下支付机构。2011年,平安付科技成为首批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支付机构之一,开展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平安付科技推出的“壹钱包App”,以支付为基础,支持理财、购物、生活、信贷、航旅等多样化场景,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金融理财与消费支付体验。理财频道引入合作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提供活期T+0、定期理财、活期管家等金融服务;购物商城与电商平台合作,汇聚超过12000个品牌,总入驻商家数超1000家,热销单品超70万。

  在某公开评选的第三方支付十大品牌中,壹钱包排名第六,仅次于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商务、云闪付和银联在线。

  不过,新经济观察团发现,除了平安付科技,平安集团还实际控制了另一张支付牌照,主体为“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付电子支付”)”。后者原名为上海捷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是上海捷银的全资子公司。这两张支付牌照均归于平安壹钱包旗下。

  平安付电子支付成立于2002年,2013年被平安集团收购后更名,目前拥有全国性的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三项业务资质。

  平安付电子支付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2年,也是平安壹钱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支付机构。公司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主要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

  公司推出的“平安商户”业务专注为线下亿万中小商户提供生意、生活综合解决方案,满足商户一码收款、资金灵活管理、金融增值等高效经营管理需求,让生意更轻松,生活更美好。截至2019年底,“平安商户”覆盖全国15余个省/直辖市,超过150个城市,合作商户突破180万户。

  同样,平安付电子支付也多次被罚。

  

  2023年1月16日,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等共计5项违法行为,平安付电子支付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18万元;对陈益君(时任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胡怡文(时任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处10万元罚款,二人对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2017年,平安付电子支付还曾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罚款人民币4万元。

  针对平安集团旗下两张支付牌照均被处罚的情况,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分析指出,平安壹钱包旗下两家支付机构收到不同地区央行开出的罚单,说明这家支付机构在合规管理上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

  首先,从罚单内容上来看,两家支付机构均有直接负责领导受到处罚;

  第二,主要问题来看违反商户管理和清算管理规定是重灾区,两家机构都存在上述问题,此外平安付科技特意被提出有“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是公开处罚记录中第一次出现相关描述,10多倍的罚款也说明性质比较严重;第三、从对相关负责人的处罚来看,平安付电子支付主要因与不明身份客户进行交易受到处罚,也就是俗称的乱放支付通道。

  而根据平安壹钱包官网首页,其隶属于平安集团,旗下两家支付即为平安付科技和平安付电子支付,移动支付交易规模位居行业前三。

  

  官网数据还显示,平安壹钱包注册用户数近2.6亿,月活跃用户近2000万。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第36条明确规定,“同一股东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两个及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或者表决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针对上述情况,王蓬博表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之前,如果这两张牌照属于有同一业务类型的机构,平安集团应按照规定予以拍卖或退出。

  他同时表示,“不过距离条例正式实施还有时间,实施后应该也会给支付机构整改的时间,但还是建议平安及早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声明:新经济观察团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构成任何建议。原创文章未获授权不得转载。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来自于:北京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