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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账户成协助诈骗洗钱新利器,多家银行员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对公账户成协助诈骗洗钱新利器,多家银行员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0年05月29日 21:30 新浪网 作者 用户6289104432

  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对有贷款意向群体实施贷款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高发,危害严重。据报道,5月7日上午10时,全国公安机关“云剑-2020”打击贷款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群战役正式打响,截至7日15时,各地共捣毁为贷款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服务的违法1069短信平台5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98名。与此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知法犯法,协助诈骗团伙开办对公账户收款、洗钱的现象也逐渐浮出水面。

  银行对公账户,原本是企业在商业银行开办的用于资金往来和结算的专用账户,但却成为诈骗的工具。诈骗流程:专门团伙成立公司、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开设对公账户,然后再贩卖包括营业执照、公司印章、银行卡等完整材料的对公账户,从此成为犯罪团伙的诈骗和洗钱利器。这些对公账户主要用作两种用途:一种是诈骗,为违规业务收款;另一种则是为境外赌博网站或赌场辗转洗钱。用合法的账户来掩盖非法的目的。

  据报道,截至目前已有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浙江、广东、吉林、海南等省份,涉及工商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而被拘捕。例如,光大银行湘府路支行的对公客户主管方某被拘捕后坦白,为了全年200户的业绩目标,也为了非法利益,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方某在协助犯罪过程中收取“辛苦费”1.38万元,而由这些账户引发的电信诈骗案达10余起,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银行与诈骗团伙之间,因为业绩、流水和犯罪目的而不谋而合,值得有关监管机构反思。

  林嘉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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