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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的骨头架就不值钱了,只剩骨头了,刚死的这样的值钱。”
听到这里,不明真相的人们大概率会以为接下来要谈的话题是动物贩卖,毕竟在法治社会里,有骨头且能用钱来衡量价值的只有动物。
可殊不知这句话出自已经被逮捕归案的罪犯王某之口,而他犯下的罪则是倒卖尸体,他说的“刚死的”也不是指动物,而是指人类!
原来是即便到了当今时代,滋生于封建时期的冥婚陋习仍旧未被肃清,甚至大有形成产业链的趋势,行情好的时候,冥婚新娘的“彩礼”一度直逼二十万。

在那些泯灭人性的罪犯眼里,同胞的尸体也不过是赚钱的工具,更有甚者会眼巴巴的在病房门口等着生命垂危的女孩咽气,以便榨干她们身上最后的价值。
那么冥婚为何能从封建时代流传至今?这一恶习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罪恶呢?

明码标价
首先要清楚的是,冥婚指的是本无婚姻关系的男女却在死后按照夫妻的礼节被合葬在一起。
细算下来,这一习俗在中国足有3000年的历史,滋养其发展壮大的土壤则是,封建时代宣扬的“泉下有知”等迷信思想。
再加上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如今仍然活跃,所以死了未婚儿子的父母为儿子寻找“冥婚新娘”,一度成了他们的执念。
然而在已经实现了思想解放的今天,这种封建迷信观念显然已经被推翻了。
毕竟在唯物主义的真理性认知中,人死如灯灭,根本不存在死后还能到地下继续生活的可能性。
可谁料近些年来,本该销声匿迹的冥婚不仅有了起死回生之势,而且还和钱挂上了钩,买卖女尸的成交价还被美化成了给冥婚新娘的“彩礼”。

例如2021年10月15日,身患抑郁症的网红“罗小猫猫子”因抑郁症在直播间喝农药自杀后,引来了无数网友的关注。
但就在广大网友为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陨落叹惋时,一则更为“炸裂”的消息迅速冲上了热搜榜,“罗小猫猫子”的骨灰竟然被掉包了!
原来是殡葬公司的人动了歪心思,试图把她的骨灰卖给要找冥婚新娘的人家。
如果不是殡葬公司的恶劣行径露出了马脚,且“罗小猫猫子”的家人迅速报了警,恐怕这个可怜女孩的骨灰最终就会被以几万块钱的价格卖出去,成为不知是谁的“阴间新娘”。

而且这样的案件并不是孤例,助纣为虐的幕后推手,也不只是部分泯灭人性的殡葬从业者,有些时候“冥婚新娘”的家人也会成为促成冥婚的恶魔。
就比如2023年底,山东有一个16岁的女孩坠楼轻生,女孩不幸身亡后,女孩的亲生父亲发现其养父母竟然要以六万六千元的价格让女孩成为“冥婚新娘”。
警方介入后发现,确实有一个儿子刚刚离世的家庭,向跳楼女孩的养父母支付了六万六千元,这种世俗意义上的吉利数字,似乎就是在给女孩“彩礼”一般。
可是女孩已经身死,这些钱她根本不可能用得到,只能便宜了那些黑了心肝的人,实在让人愤怒!

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因为促成冥婚有利可图,所以如今在见不得光的角落里,已经形成了一条与之相关的灰色产业链,滋生了数不清的罪恶。

罪恶温床
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很多利欲熏心的人眼里,只要能赚到钱那他们就什么都敢干,良知与底线也只是金钱的垫脚石而已。
而配冥婚这个几乎零投入就能带来高额利润的“行业”,无疑是贪婪无耻之人眼中一本万利的“好生意”。
据知情人士透露,冥婚一旦配成功,促成此事的人就可以赚几万到十几万元不等。
在配冥婚最热的那几年里,一度传出了15万以下“一根骨头都买不到”的说法。
特别是年轻未婚且刚离世的女孩,简直就是阴间版的“一家有女百家求”。

更有甚者,女孩仍在与病魔和死神斗争时,就有刚死了儿子的人家闻讯赶来,在这些人眼里女孩俨然已经成为了待价而沽的商品。
往往女孩还没有离世,她将被送去哪家做“冥婚新娘”就已经成了定数,得到应允的男方家属则会翘首以盼地等待女孩离世的消息。
如此一来,病重垂危的女孩就相当于被提前宣告了死亡,就算她还有一线生机,被金钱蒙蔽了双眼的家人也未必愿意继续花钱给她续命。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毕竟哪怕时至今日,重男轻女等错误思想依然在部分老一辈人心里根深蒂固,为了给儿子买房子、攒彩礼,从女儿身上吸血的例子屡见不鲜。

然而比眼睁睁看着女孩离世更可怕的是,在附近没有合适的“冥婚新娘”时,不法分子们罪恶的双手不但会伸向远方,而且原本健康的女孩也可能被殃及。
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到2020年间,至少有近百起案件与冥婚相关,其中不乏掘墓偷尸、转运尸体,甚至为倒卖尸体而杀人的恶性案件。
就比如2016年,警方在甘肃到陕西的路上拦下了三名带着两具女尸的男子。
仔细审问后,三名男子供认不讳,是他们用药物谋杀了那两个有智力障碍的女性,目的就是把她们卖到陕西配冥婚。

他们这样的行为,不仅把现代文明抛之于脑后,更是对法治社会的蔑视,等待他们的唯有法律的制裁。
可是不管这些恶人怎样狼狈收场,死后被偷走遗体或者直接被残忍杀害的女孩终究无法得到补偿,因此想办法彻底让冥婚退出历史的舞台才是当务之急。

恶习当止
说来冥婚之所以能流传三千年,而且在法治社会依然屡禁不止,不仅是因为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更是因为通过配冥婚死者家属能得到一定的心里安慰。
虽然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般都是男性死者的家属寻找适配的女尸,但事实上,女方家属很多时候对此并没有特别排斥。
这除了是为了榨干女孩最后的价值以外,也是因为女方家属同样会认为配完冥婚以后,女孩在地下就不会孤单,也算是弥补了她生前没能结婚生子的遗憾。
一些把过世的儿女配成“阴间夫妇”的人家甚至会以“亲家”称呼彼此,仿佛让他们产生联系的并不是尸体买卖,反倒是儿女有过真感情一样。

更匪夷所思的是,为孩子配上冥婚的家长还会以此为傲。
比如花18万“彩礼”为过世三年的儿子举办冥婚的胡某某曾在采访时说:“女孩照片看过,长得很漂亮,和我儿子同岁,两人特别般配。”
从这言谈间的骄傲中就能看出来,不惜花高价配冥婚的家属,往往把这件事当成情感寄托或者心理安慰,似乎唯有如此才算对得起早逝的亲人一样。
因此想从根源上杜绝冥婚这一恶习继续蔓延,进而减少与之相关的罪恶,必须要想办法清除“泉下有知”“在天有灵”之类的迷信思想。
毕竟如果所有人都相信人死如灯灭,那么就不会产生在“阳间”帮他们成家立业的荒谬想法,更不会做出花高价买女尸的事来,冥婚市场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当然改变思想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所以除了宣传正确的生死观念和殡葬习俗之外,完善与冥婚相关的法律制度同样至关重要。
现在法律上虽然还没有明确禁止配冥婚,但是对于偷盗尸体、骨灰的行为已经做出了处罚规定,一旦罪证查实犯罪者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除此以外,国家还在《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中明确强调了,严禁尸体买卖以及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活动的行为。
我们也相信如果能坚持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共同发力,配冥婚这一恶习迟早会被踢出以文明与法治为基础的现代社会,让不幸早逝的女孩们真正入土为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