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很多受害者并不像这几位网络名人会反抗会寻求帮助,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或是默默忍受或是慢慢习惯,根据全国妇联的统计,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遇家庭暴力,平均35次才报警占妇女他杀死因超四成,30%的中国已婚妇女曾遭家暴,并且有70%的施暴者不仅打妻子还打孩子。被家暴者或忍受或习惯的原因我们不能尽数,但是如果一直沉默下去,只会让家暴者变本加厉。
那么,当遇到家暴,能向谁寻求帮助呢?
首先,遇到家暴及时报警,这时候有条件的 要在第一时间报警,一方面可以震慑住施暴者,另一方面因为警察出警之后会按照相关情况调查取证,那么这个证据也是以后诉讼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一个证据。
那除了向警察寻求帮助除外,我们还可以从下面所述组织以及机构获得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同时,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以上就是我们在遇到情况的时候的一些处理方法。可能遇到家暴的后不去采取措施去制止是因为施暴者是家人或是亲密的人,也或许是顾及到自己的其他的家人,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原谅忍让甚至是习惯,但这也正是那些施暴者见自己施暴的对象是自己熟到不能在熟悉人才会这样有恃无恐,越加猖狂。
但是,作为受害者,不能沉默,沉默只会让自己身体和心理遭受更大的损害,让自己离开这种扭曲的生活环境才是获得属于自己的人生的正途,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论是对谁都是有益无害的选择。
当然,小编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小伙伴永远都不会被不公正的对待,大家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个体,我们都值得被温柔以待。同时希望受害者们离开那让然窒息的“爱”拥抱新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