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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道制+抽查制”改革试点推出 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性考量是重点

“分道制+抽查制”改革试点推出 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性考量是重点
2020年01月17日 20:39 新浪网 作者 时代财经

  [摘要] 协会方面表示,在试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分道制+抽查制”期间,将及时监测评估实施效果,定期测算并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指标基准和条件,动态调入或调出适用“分道制+抽查制”私募基金管理人。

  文/时代财经    冯珊珊

  “分道制+抽查制”改革试点推出 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性考量是重点

  1月17日下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宣布,自2020年2月7日起,协会对持续合规运行、信用状况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试行采取“分道制+抽查制”方式办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据悉,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提交私募基金备案申请后,将于次日在协会官网以公示该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完成该基金备案。协会将在该基金备案后抽查其合规情况。

  试点“分道制+抽查制” 创新信用管理模式

  据协会介绍,“分道制+抽查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客观指标基准和条件,是基于协会已公布的《私募证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所列的“一性三度”四个考量维度指标的动态表现和分值分布。

  所谓“一性三度”是指“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透明度”,具体筛选条件如下:

  将会员信用信息报告指标体系运用于所有已登记管理人;先剔除合规类指标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再以管理人每项指标的六十分位作为指标基准,筛选出非合规性指标中80%的指标在基准线以上的管理人。

  据协会初步测算,按以上条件将筛选出约70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中证券类管理人可覆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管规模的57.2%;股权、创投类管理人可覆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在管规模的14.6%。

  目前,协会已经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免费推送了7期信用信息报告,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首期信用信息报告也将于2020年2月7日正式向会员推送。

  协会方面表示,在试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分道制+抽查制”期间,将及时监测评估实施效果,定期测算并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指标基准和条件,动态调入或调出适用“分道制+抽查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正式适用版本拟于2020年下半年发布。

  合规性是考量重点

  据悉,合规性是本次考量的重中之重。信用信息报告指标构成明确了“一性三度”四个考量维度,从指标的客观性、可验证性、代表性、数据可得性等方面考虑,确定了代表“一性三度”的23项指标,以及针对私募股权基金设立的15项“投资风格”指标。

  其中,合规性考量的是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合规运作的水平。

  根据信用信息报告使用要求,会员报送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和及时。一经发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直接或者间接公开发布报告或者未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及数据,协会将在一定期限内暂停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同时采取相关自律措施。未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同意,相关合作机构不得擅自使用该会员的信用信息报告。

  对于信用信息报告本身,协会就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说明:

  一是对信用信息的客观记录,不是分类评级。信用信息报告是“信用档案”、“信用体检报告”,可反映会员各个相关指标的具体数据以及在行业中所处的大致位置,但不对其信用本身做出任何“优劣”、“好坏”的主观判断。

  二是“基本”的信用档案,不是“面面俱到”的尽职调查报告。相关合作机构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信用信息报告的基础上做“加法”、“减法”、或“精加工”。

  三是私募基金行业现有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对现有市场化评价机构分类评级、评优评奖的竞争和替代。信用信息报告基于客观、动态事实,其数据信息相对真实、全面和及时。

  四是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定向“一对一”提供给相关合作机构,不是公开发布和使用。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自愿“一对一”提供给相关合作机构使用,但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公开宣传等。

  五是将会拓展到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等领域,不是仅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领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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