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美国小学生不向国旗致敬,最高法院竟如此判决

美国小学生不向国旗致敬,最高法院竟如此判决
2021年03月05日 12:20 新浪网 作者 这才是美军

  执笔   ashes of time

  笔者曾受邀演讲过一个题目《美国国防教育的10个关键词——兼与中国比较》,演讲的导语是这样一个案例:

  现在网上有个说法很有市场,比较迷惑人:“只有本来不值得爱的国家才会费尽心思搞爱国教育”,“美国这么强大、自由、自信的国家,不需要形式主义的爱国教育。”

  表面上,这种论调似乎有道理,也有论据支持。比如,知乎上有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看待中国国防教育现状?”

  

  其中有一个网友是这样回答的:“只有大学才有国防教育,大一军训开始学的那个1.5学分的军事理论,太过时的课本,垃圾半吊子老师,基本没人听,对现在国家的政策和技术根本不了解,可能讲不好就涉密吧。”(2017-4-22)

  在我们国家,大多数人18岁上大学。按照这位网友的说法,18岁才接受国防教育。那么,美国人从什么时候开始接受国防教育呢?

  答案估计出乎你意料——至少小学就开始了(还有的从幼儿园就开始了)!

  

  美国的孩子们每天上课前第一件事,是向美国国旗宣誓效忠:

  I pledge allegiance to the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o the Republic for which it stands one Nation under God, indivisible, 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我向美利坚合众国国旗及其所代表的共和国宣誓效忠,这一上帝庇护下的国度不可分割,民众享有自由和公正)

  宣誓由高年级学生在广播里领读,其他孩子在教室里起立,右手抚胸,跟读。如果有家长送孩子来晚了,不能再走动,而是停下来一起完成宣誓仪式。

  ……

  今天要讨论的问题是,如果有美国孩子胆敢不向国旗致敬,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宾夕法尼亚州10岁的比利和他12岁的姐姐莉莲都拒绝向国旗致敬,理由是其父母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只向一个对象致敬——上帝,而国旗不在致敬之列。

  根据有关法律,公立中小学的学生必须向国旗致敬,否则就面临退学处罚。两个学生分别向校方写信,解释了自己为什么不向国旗致敬,他们的父母知道以后,也赶紧找到学校求情。然而,法律无情,校方坚持执行法律,要开除这两个学生。不仅如此,这个家庭还遭到周围邻居甚至社会的敌视和围攻,小杂货店也无法继续经营。

  

  父亲戈比蒂斯不服,将学校告上法庭。前两个回合,戈比蒂斯赢了,宾夕法尼亚州的地方法院和联邦第三巡回法院都判决他们赢了官司,理由是——“向国旗致敬不能作为学童到该校上学权利的一个条件”

  然而,胳膊拧不过大腿,个人斗不过组织,校方也不是好惹的,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那么,代表司法公正的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谁获胜呢?

  答案是校方。

  最高法院的判决理由如下——向国旗致敬是“政治责任”,个人不能以宗教信仰为借口推卸这个责任。

  最高法院的判决公开后,不仅戈比蒂斯一家彻底绝望,连“耶和华见证会”的其它信徒也受到“株连”,大人被攻击,小孩被退学……

  上面这事儿发生在1935年,但接下来剧情反转,让人发现一个矛盾的美国。

  这次的主角是西弗吉尼亚州的公立学校,他们也将不向国旗致敬的“耶和华见证会”信徒的孩子赶出校门。其中一个家长沃尔特-巴内特诉诸法律,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

  这一次,最高法院又是如何裁决的呢?

  答案是校方败诉。

  最高法院认为,强迫学生向国旗行注目礼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大法官雨果•布莱克说:“强制表达出来的言辞除了自欺欺人外,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忠诚。对国家的热爱必须发自自主的心灵和自由的心智。”

  

  这事儿发生在1940年,与上一个类似案子仅相隔5年。美国判决案子常常采取“案例法”,有雷同的案子,一般采取相似的判决。既然如此,5年前后两次类似的案子,判决结果为啥截然相反?

  个人理解,司法判决理论上应该独立,但实际上常常受到社会的影响,并不是完全独立。1935年的终审判决,造成一些“耶和华见证会”信徒被视为不爱国而挨打,他们的孩子也无法正常接受教育,可以说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因此,5年后的新判决进行了纠正。

  上面两个案例中,国旗只是遭到“无视”,如果国旗被焚烧,当事人又会承担什么后果呢?

  1984年,一个叫格里高利•约翰逊的美国人在德克萨斯市政厅前焚烧国旗,表达对政府的不满。等待他的是警察,因为根据当地法律,任何公民不得亵渎“庄严之物”,而国旗属于“庄严之物”。

  

  格里高利•约翰逊不服,告到法庭。上诉法院援引宪法第一修正案支持他。这个案子最后又打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则维持上诉法院的原判,理由值得玩味——“国旗保护那些蔑视它的人”。

  这类事情常常引起美国社会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耐人寻味的是一些调查数据。比如,根据盖洛普的调查,支持“保护国旗”的绝大多数是没上过大学的人,那些上过大学的人则反对通过修宪“保护国旗”。看起来,美国大学的爱国主义教育很失败啊……

  类似的案子还有一些,从中可以看到美国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了解对相似案例的不同判决,有利于认识一个全面而真实的美国,避免盲人摸象。

  “许述工作室”创始人简介

  许述,四川人,军事学博士,曾在战区级机关工作,并在《解放军报》、《书屋》等媒体发表文章70余篇,接受过凤凰卫视等媒体采访,受邀到华为等演讲十余次,出版专著《这才是美军》(中将王洪光作序),出版第一年5次加印,在京东新书热卖榜常居TOP3,登上三联书店畅销书排行榜,进入美国纽约公立图书馆和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 现在成立了工作室,专注于研究美军。

  最新与耳闻合作出版《兵道》一书(乔良和余戈两位老师作序推荐,王洪光中将和任国强大校,姜鸣、江晓原、杨浪等名家封面推荐),主要内容是古今中外21次重大军事改革。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美国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