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经济的加速发展,用人单位对人才的招纳更是越来越重视。有些单位不招女士,理由是产假要带薪,不划算。
单位或者公司当然会为了他们的利益着想,所以员工在请假方面往往会遇到很多的难题,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下面这则案例。
何某今年刚入职成功,在一家公司里面做销售,刚入行不久,因为没有积累太多的客户资源,她所以也导致她在公司的销售业绩一直不是很好,也正因此每个月的收入也都不容乐观。
但是尽管如此,何某还是很努力,她每天都力争向上,慢慢地业绩也有了好转,薪资也上了一个台阶。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这天,家里突然打来电话,说奶奶突然出了车祸,生命危在旦夕。
接到电话后,何某马上去找老板请假准备回家去看奶奶。然而老板却以公司最近太忙拒绝了何某的请假要求。那么,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有正当理由请假,用人单位不批地,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来,这几种情况是可以请假的,老板是不得不批的。
1、病假,是指职工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的医疗假期。由于职工身体不适才需要休病假,所以,职工只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就必须批准。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可根据工作年限,享有3~24个月的医疗期。
2、婚假,是指职工本人因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在婚假期间,用人单位需如数支付劳动者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3、产假,是女职工的正当权益,如果单位拒绝给女职工休产假,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申请调解仲裁、甚至是起诉。
根据《劳动法》第62条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和第7条规定: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
4、丧假,是指职工因家中亲属死亡所享有的假期。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