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目前,进度快的如辽宁等省市,已经完成改革,部分省市将在今年底前完成,其余的全部在2020年底前兑现。改革的方向大致如下:
一、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
行政类事业单位在此前3月底结束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已经完成,全部被纳入了清理范畴,部分并入行政机关,部分剥离行政职能改为公益一类事业机构,人员按照职能划转分流安置,参公保留身份待遇,事业编制维持原状。今后,不再单设或增设行政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也不再允许出现委、办、局字样。执法类事业机构中央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改革政策出台,大体保持现状,待中央明确后统一进行改革。
二、公益类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是事业单位的主体,均为全额拨款性质,如中小学、图书馆、博物馆等。由于承担了行政机构大部分公益服务职能,本次改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上不会有大的变动,不过在局部范围内会根据职能相近原则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适度减少机构数量和规模。
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基本上是差额拨款性质,存在一定的收费或经营职责。改革分三类:经济效益差的、主体职责是公益服务的,剥离经营或收费职责,改为公益一类;经济效益一般但能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保持现状;经济效益好的、主体职责是收费或经营的,剥离公益职责,改为企业。
3、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很多都是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性质的,除了部分保留现状外,其余的多数也会改企。
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已经非常明确,到2020年底前全部改企。这也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简机构和编制的重点。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完成改革,像辽宁就把全省的生产经营类事业机构精简了90%,力度之大,全国首屈一指。其它地区像广东、江苏等地都在加快推进,部分已完成改制,预计到2020年6月前,将会有一大批省份完成此类事业单位的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哪些人能转为公务员
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是参公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招录是和公务员招录一起进行的,在每年的省考和国考中都有参公事业单位招录的职位。参公事业单位的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但是其他各方面包括待遇都是参照公务员的。这类单位改革后,职工或转为公务员编制,或者安置到事业单位。对于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调整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其人员可转为公务员,但编制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后,任务不足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其人员也随之分流。这类单位包括: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等等。
改革并非一蹴而就,不过有试点开始实施,说明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就让我们静静地等待它实现吧!总之,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摇身一变成为公务员,真的非常让人羡慕。尤其是那些近几年才考入以上事业单位的人,可以说是被“馅饼”砸中了。对比,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