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乡市人口老龄化需求,构建适应本地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发展老龄服务事业”的要求,并以“城市双修”为目标,完善城市功能体系,科学合理的安排养老设施,预控设施用地,加快养老服务体系良性发展,新乡市特编制《新乡市社会养老设施专项规划》。
一、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为《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所确定的新乡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包括主城区和凤泉区,总面积约为140平方公里,并兼顾中心城区周边乡镇的区域协调,作为本次规划的研究范围。
规划期限:2017—2020年

二、现状概况
据统计,新乡市中心城区60岁以上老年口18.48万人,占市区总人口17.55%。通过现象踏勘,市区机构养老设施共计42处,床位共计4121床,每千名老人22床;社区养老设施共计19处,其中日间照料中心5处,老年服务中心14处。
三、规划重点
通过对新乡市养老设施需求和供给分析,总结现状特征和问题,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确定相关配置标准:
1、机构养老设施:提出规划标准、空间布局及规划指引;
2、社区养老设施:提出规划标准和规划指引;
3、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结合家庭服务需求,提出相关规划引导。
四、规划目标
规划至2020年,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元化以及城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90%老年人居家养老,6%老年人社区养老,4%老年人机构养老,构建“9064”养老格局。
五、机构养老设施规划
规划设置养老机构33处,床位共计14705床。
市级养老设施11处;
区级养老设施8处;
街道级养老设施14处。

机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图
六、社区养老设施规划
1、社区综合老年服务中心:规划共设置综合老年服务中心22处;
2、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规划以社区为单位,每个社区至少设置1处日间照料中心;
3、老年服务站:宜结合居住组团与市场需求进配置,可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综合设置,也可独立设置。

社会养老设施(综合老年服务中心)布局规划图
这一规划充分体现了新乡市养老服务发展特色,合理确定养老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布局,实现养老设施的城乡均衡配置,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