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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鞋剥衣、针扎倒吊、新娘哭嚎、新郎傻笑,恶俗婚闹几时休?

扒鞋剥衣、针扎倒吊、新娘哭嚎、新郎傻笑,恶俗婚闹几时休?
2025年03月12日 20:16 新浪网 作者 文史大狮

  婚闹这种现象,自古有之,有人视为传统,有人视为糟粕,但不管怎么说,这种现象直至今时今日,非但没有根除之迹象,反倒呈愈演愈烈之势。

  没辙,在中国人形形色色的婚俗当中,没有再比洞房花烛夜来宾以各种方式羞辱新娘最为香艳怪诞。那一个个男人,像极了饿久了的狼,以一种“有福共享”的心理,争抢着吃新娘的“豆腐”,潜台词是:这么水灵灵的小娘子,干嘛非得让新郎一个人占便宜,要占大伙儿一块占,各分一杯羹,雨露均沾,恰到好处,妙不可言!

  明朝有个叫田艺衡的人,出版过一部名为《留青日札》的书,他在里面就详细讲述了婚闹这种所谓的传统文化是何其的可恶、可耻、可憎。

  其中一段说道:今徽州等处,凡有新娘过门,众男宾皆百般戏辱调弄,美其名曰:弄新妇。扒掉鞋子,玩弄金莲;扯破衣服,抓乳摸臀......

  新娘之中不乏毒虐死者,为保全清白,出嫁之日,用粗线将衣衣裳鞋袜全部缝死,即使如此,仍旧躲不过非人戏辱,裙褂被剥走剥光者,依旧是大有人在。此举已成风气,人人以为正常,无人敢于阻止,唉!只是苦了那些新娘,必须要在“鬼门关”走上一遭,方才解脱。

  清代文人采蘅子,在其著作《虫鸣漫录》当中,也记载了北方一些地区闹洞房的场面,同样那些所谓的好兄弟、好朋友,以羞辱新娘子为平生快乐之事,凡是新娘过门,必要闹腾一番,谓之“闹房”。十几、二十几条壮汉,将新娘按住,强行将其绣鞋扒掉、拿掉裹脚布,肆意把玩其三寸金莲。

  列位,须知道,过去的女人,尤其不能让人、尤其是男人看到自己一双赤裸裸的脚丫子,这比扒光了衣服,让人看身子还要难受。那些上了公堂的女犯,才会被拔掉绣鞋,当众亮出双脚,让男人们看个痛快。良家女子,除了那些整天光着两只大脚下地干农活、两只脚从来没有干净过的大脚妇,凡是缠裹过小脚的女人,一双小脚是绝对不会轻易示人的。正是因为不会轻易示人,所以那些“闹房”的男人们才要强行观赏。

  《虫鸣漫录》中写道:中州地区有个新娘,让一帮子男人扒了鞋,玩了小脚之后,心里面一直过不去坎儿,于是跑回娘家,让娘家哥弟给自己报仇雪恨。她那几个哥哥弟弟于是约上族中男子,冲进当天扒新娘鞋子的男人家中,将其家中女眷无论老幼全都扒了鞋,拉到街上,让人们随意观赏、把玩。因为这件事,闹出了人命官司,最后砍了几个人的脑袋,才好歹把官司给了结。因为一双脚,丢了几颗头,让你说,这叫啥事儿?

  说了明朝、清朝时候的婚闹,但是婚闹现象到底衍生自哪一个朝代呢?目前有文字记录的,是南北朝时代,晋人葛洪的《抱朴子》当中,就曾说过:

  世俗有戏妇之法,延续百年不绝,于稠众之中,问以丑言,责以慢对。稠的意思是多、密集,也就是当着许多人的面,逼着新娘说一些不堪入耳的话,借此戏谑新娘。倘若新娘不好意思答对,或者是答对的慢了,那么就要用别的花样惩罚新娘。

  那么如何一个花样呢?

  文中写道:甚为鄙耻,不可忍论。这话是说招式十分的卑鄙下作,让人忍不了、受不了。或皱以楚挞,或系足倒悬,也就是说,把新娘的衣服剥光、用针扎、棍子打、或者把人倒着吊起来,肆意玩弄。

  只因为闹得太凶,致使皮开肉绽、骨骼折断的事情时有发生。眼看着那么多人调戏新娘,新郎只能劝,却无法解救,识相一个男人看着自己的女人被那么多双咸猪手抓来抓去,心头的滋味又怎会好受。但没有办法,只能故作大方,一笑置之。今天你这样对我老婆,你等着,等你结婚的那天,看我如何对付你的老婆!也正是因为这种心理作祟,所以闹新娘的手段才会层出不穷,才会越来越毒辣。

  那么到底有没有新郎会为了保护新娘子而甘愿得罪亲朋好友呢?

  有!民国三年,当时京郊有个新郎,眼瞅着新娘让人扒了衣裳和鞋子,被人大吃豆腐。他一怒之下,跑到粪坑,弄了两桶大粪汤子,不管不顾,凡是占新娘便宜的人,全都收获一嘴大粪汤,不少好人受其连累,满桌的酒菜也都没人再吃,为此亲戚们大打出手,好好的一场婚礼变成了武斗现场。后来出动了军警,靠着步枪刺刀,才把风波给压下去。

  新娘的清白倒是保住了,可亲戚们全都不来往了,就连报纸也谴责新郎不会做人。但在我看来,新郎做得对,一个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的男人,算什么好男人。您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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