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双节”要来啦!
中秋+国庆除了带来8天长假以及
10月1日至4日加班三倍工资之外
还有一个 好消息!
那就是10月的工资可以提前至9月发!
↓↓↓
01、10月工资可以提前发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遇到节假日期间不能发放工资的,应该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不少单位会在每个月的5号前发工资,这就意味着↓
“十一”假期,有不少单位9月底就会发放10月份的工资。工资必须按约定时间支付
你知道吗?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 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写明或与员工约定发工资的固定日期。
■ 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的(即除了年工资、季度工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7日。
02、工资能延迟或晚发吗?
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适当延长↓↓
《工资支付规定》补充规定第4项第2款规定:
■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 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事关你的钱袋子这样的好消息快收藏、赶紧告诉更多人吧~
03、10月工资这么结算,千万别被坑了
9月19日,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10月1日至4日加班应发3倍工资。
具体如下: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网友问:值班算加班吗?
“值班”与“加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含义并不相同。
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活或经营任务。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是加班,反之是值班。
值班——
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进行一定的非生产性的工作。如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员工担负临时性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值班并没有时间长短的限制。
值班不是法律概念,也就是说劳动法对此没有规定,值班费有无、多少需要事前协商,参照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加班——
指员工在本职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该工作,且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情形。
注意:加班必须受《劳动法》规定的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限制
04、国庆节工资提前发放,会多缴税么?
小李的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公司,每个月的5号,雷打不动就给员工发工资,本来10月5号发放的工资,因为要给祖国母亲庆生,提前至9月30号发放了。
本来挺好的一件事情,但小李会计产生了困惑,个人所得税一直以来都是当月发放次月申报的,9月4号发了一笔工资,9月30号又发了一笔工资,如果都算在9月所属期,10月份申报的时候岂不是税额会很多。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二款所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答复: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按照小李公司的情况,符合该规定,因此提前发放的工资税额所属期仍为2020年10月,仍于11月征期申报。当然如果不符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应于10月征期按照税款所属期2020年9月合并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