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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云鹏赢了!《五环之歌》不构成侵权,如此明显的抄袭为何胜诉

岳云鹏赢了!《五环之歌》不构成侵权,如此明显的抄袭为何胜诉
2019年10月22日 10:32 新浪网 作者 思永怒吼黯淡

  岳云鹏这两年真是火到发紫,不仅成了德云社的顶梁柱,还各种拍电影上综艺,其呆萌可爱又有点贱贱的样子赢得很多观众的喜爱。众所周知,岳云鹏有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五环之歌》,随着岳云鹏的大火,这首歌也唱遍大江南北。《五环之歌》的歌词是岳云鹏创作,但旋律是完全《牡丹之歌》的旋律,前段时间,《牡丹之歌》的歌词版权方众得公司以侵权名义将岳云鹏告上法庭,并狮子大开口要其赔偿合计110多万元,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

  岳云鹏赢了!《五环之歌》不构成侵权,如此明显的抄袭为何胜诉

  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五环之歌》侵犯《牡丹之歌》改编权一案做出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当庭宣布岳云鹏的《五环之歌》的歌词不构成侵权。消息一出,再次引起网友热议,很多网友表示,这么明显的抄袭,怎么会不构成侵权呢?

  岳云鹏赢了!《五环之歌》不构成侵权,如此明显的抄袭为何胜诉

  其实,《牡丹之歌》的版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作词,一部分是作曲,而状告岳云鹏侵权的众得公司,只拥有《牡丹之歌》歌词的版权。而岳云鹏的那首《五环之歌》,歌词与《牡丹之歌》完全不同,虽然旋律一模一样,但在歌词上确实没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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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岳云鹏一起松了一口气的,还有电影《煎饼侠》的投资公司,包括万达公司、新丽公司、金狐公司。因为《五环之歌》是电影《煎饼侠》的主题曲,所以原告众得公司将这些出品方也一起告上法庭,如今终审结果已出,这些被告们可以不用承担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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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牡丹之歌》的作曲者对岳云鹏提出侵权诉讼,可能结果会大不一样。这也提醒公众人物尤其是娱乐圈的艺人们,在使用有版权的作品时,一定要想协商好版权归属问题。毕竟娱乐圈艺人影响力很大,牵扯到很多利益,一不小心就会出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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