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这件事我得出三个教训。 第一不要乱做好人。 第二不要成为结巴。 第三不要姓李。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关中大侠。我成为关中大侠的时候,周围的人并没有很为我感到骄傲。因为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杀掉姬无命靠的也不是武功,而是我那张经常爱说“子曾经曰过”的嘴,更何况当时对手还是个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大家想看到的,更应该是持剑纵横江湖的侠士吧?就像上一任的关中大侠。他仗剑走江湖,轻舟快马。他才是真正的关中大侠。可他死了。姬无命的师父公孙乌龙前来向我讨教如何化去杀孽之苦时曾说过,那个关中大侠是他杀过的第一个人。当时他刚入黑道不久,技艺生疏。在一次偷完东西后被前任关中大侠追了一路,公孙只能跪下求饶别杀了他。可那个关中大侠却说“杀,杀,杀!”公孙没办法。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杀人。可关中大侠倒在血泊中却说“杀,杀,杀,我杀你干嘛?你钱包掉了,我追过来送给你。”后来我听说那个关中大侠姓李。他是个结巴。从这件事我得出三个教训。第一不要乱做好人。第二不要成为结巴。第三不要姓李。我可不是胆小怕事才给自己定那么多条条框框,我只是因为更想生活在一个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里而已。我不愿看见杀戮的发生,我不愿看生离死别,我不愿别人为我伤心流泪。子曾经曰过: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好吧,其实我就是怕死。毕竟我是吕家十八代单传,前朝知府大人的孙儿,现在还成了关中大侠。我得惜命。于是我只能守着祖上的地契和房契,开客栈维生。客栈叫尚儒。客人需要穿过十九片蜘蛛网以及两摊污渍来到堆满灰的柜台前交钱。这里不管吃,不管拎行李,不管打水。想住了就住下,我从不曾抬头。我得看历年的八股文试卷。本来这种试卷是保密的,可我掏大价钱,从范大娘那里买来了五年八股三年模拟。我做过的试卷比账本还厚。可我仍然只是个秀才。其实在日子的流逝中,我早已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考取功名。可我已经把这件事刻在了骨血里。刻在骨子里的,就必须得做吧?在我经营尚儒客栈的第三年,有一个说着陕西话的新嫁娘在客栈门口坐了三天三夜。我没有请她进来喝杯茶。因为我提不动那口正德年间的古井里的水。那个人后来成了我的掌柜,我给她当账房,不知道是不是当初我没让她喝茶的缘故,她总是克扣我的工钱。她来的那几天客栈发生了很多事。可我记不太清了,因为那几天我被打了很多闷棍,还喝了迷魂汤。我还和一个男装打扮的女子被一起关在了厨房要被灭口。后来不知怎么的,我们被放出来了,我揉着发疼的后脑勺听到旁边的人跟我讲姬无命被抓走了。他本来是要杀我灭口的。我没有很关心这些事情,因为我身边那个女扮男装的女子不见了。新嫁娘在这里安定下来了。原来她未过门前夫君就死了,于是便带着小姑子盘下了我的店,更名为同福客栈。我没有多犹豫就把客栈卖给了她。我对这个客栈而言,大概只是个过客罢了。我成为了账房。我每天都要把那本积灰的账本拿出来重新对一下。因为掌柜要防止我活太少导致整天光写一些酸溜溜的诗。活少又不能怨我呀,生意本来就不好,掌柜的还时不时发神经操着陕西话说“客人爱吃不吃,不吃滚蛋。”我过的浑浑噩噩。我的账本下还是会偷偷压着写诗的纸。我还是会在掌柜发神经的时候追出去说“还没给钱呐!”我还是考不上举人。可是在同福客栈开张的两年后,我又遇到了她。她还是男装打扮。可我认了出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自然也不知我识破了她。她带着丫鬟一起出来女扮男装,江湖人称其“雌雄双煞”。她们的口号是“替天行道,雌雄双侠。”可她还是折在了这里。据说是因为她爹爹喜欢几百年后诞生的一位姓查的作家笔下的两个人物,郭芙和黄蓉。所以她叫郭芙蓉。人如其名,她会武功,而且不低。子曾经说过“威武不能屈。”可我后来还是屈服于她了,或者说,我喜欢上她了。也许是因为我遇到的那个算命先生,他叫白眉。他说我会有血光之灾,我果然就被郭芙蓉打了。所以白眉说我的姻缘就是她时,我也坚定地相信了。虽然白眉是个骗子。所以当她跑出来追打骗子白眉的时候,我欣喜地迎了上去。我好像把她吓到了,所以三秒后我听到了一声“排山倒海”。时间往后推移,我在医馆中醒来。我的眼前有掌柜的小脸,有老白的帅脸,还有大嘴的胖脸。可我唯独没看到她。她不喜欢我。她喜欢的是镇上的捕头小六。因为小六曾为了救她愿意砍掉一只手。虽然那只手最后并没有砍掉。可她还是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了他。也是,论工资,我一月二钱,小六四钱。论工作,我只是个不得志的账房,而小六却是国家在编公务员。论才艺,我只有酸溜溜的诗,而小六吹唢呐,拉二胡,打快板样样精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是什么狗屁话?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我本以为我的一生就这样孤零零的过去。可她后来啊,还是喜欢上了我。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不是假的呢?我不知道是因为小六根本不喜欢她,还是因为她打我次数太多了心生愧疚,还是因为我会给她剥瓜子,每剥一百个她就会一口吃掉。我想不清楚。我也不想去想清楚。我只想对她好。于是从此我的血光之灾再没断过,一句话没说对,a型b型o型ab型都有。我听到过四百七十八句排山倒海,我被她从房顶上推下来五十一次。最严重的那次,我门牙掉了。每天睡觉前吹灯的都是室友大嘴,因为我嘴漏风。可我还是想保护她。所以上官云顿来的时候,我挡在她面前,平谷一点红来的时候,我挡在她面前,公孙乌龙来的时候,我还是挡在她的面前。虽然这并没有什么用处。她被掌柜恩准回家的时候,我心里五味杂陈。那天是她生日。是我向掌柜提议给她一个生日惊喜的,可我不知道掌柜的惊喜是给她自由。我把祖传的翠玉簪子送给了她。我娘说,那是未来要留给儿媳妇的。她抱了我,她说,我会想你的。彻底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时间?我不知道。是不是有的人,只要一转身我就还可以看见?那是我过的最煎熬的一段时间,我想把她用过的被子,枕头,箩筐都烧掉。我不敢再看到和她有关的任何东西。可掌柜说这个肩膀她靠过,也得烧掉;这双手她拉过,也要烧掉;这张脸她亲过,自然也要烧掉。可她在我心里,我怎么烧?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是代替。我试过了,可那大概是我一生中最后悔的日子。我辜负了两个女子。所以当她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第一反应是羞愧。可我还是想和她在一起。后来我们闹过很多矛盾。人,总要为自己做过的错事付出代价。痴嗔是苦,离别亦是苦。可我怕她离开我,因为那样最苦。以后的关山万里,我不想一个人走。我,三岁识千字,五岁背唐诗,七岁熟读四书五经,八岁精通诗词歌赋,精通各门外语和大明律。我是个天才。我算账很清。可是,郭姑娘,我们的这笔帐,估计要算一生了。彩蛋↓↓↓↓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关中大侠。我成为关中大侠的时候,周围的人并没有很为我感到骄傲。因为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杀掉姬无命靠的也不是武功,而是我那张经常爱说“子曾经曰过”的嘴,更何况当时对手还是个间歇性精神病患者。

大家想看到的,更应该是持剑纵横江湖的侠士吧?就像上一任的关中大侠。他仗剑走江湖,轻舟快马。他才是真正的关中大侠。可他死了。姬无命的师父公孙乌龙前来向我讨教如何化去杀孽之苦时曾说过,那个关中大侠是他杀过的第一个人。当时他刚入黑道不久,技艺生疏。在一次偷完东西后被前任关中大侠追了一路,公孙只能跪下求饶别杀了他。可那个关中大侠却说“杀,杀,杀!”公孙没办法。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杀人。可关中大侠倒在血泊中却说“杀,杀,杀,我杀你干嘛?你钱包掉了,我追过来送给你。”后来我听说那个关中大侠姓李。他是个结巴。从这件事我得出三个教训。第一不要乱做好人。第二不要成为结巴。第三不要姓李。我可不是胆小怕事才给自己定那么多条条框框,我只是因为更想生活在一个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里而已。我不愿看见杀戮的发生,我不愿看生离死别,我不愿别人为我伤心流泪。子曾经曰过: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好吧,其实我就是怕死。毕竟我是吕家十八代单传,前朝知府大人的孙儿,现在还成了关中大侠。我得惜命。于是我只能守着祖上的地契和房契,开客栈维生。客栈叫尚儒。客人需要穿过十九片蜘蛛网以及两摊污渍来到堆满灰的柜台前交钱。这里不管吃,不管拎行李,不管打水。想住了就住下,我从不曾抬头。我得看历年的八股文试卷。本来这种试卷是保密的,可我掏大价钱,从范大娘那里买来了五年八股三年模拟。我做过的试卷比账本还厚。可我仍然只是个秀才。其实在日子的流逝中,我早已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考取功名。可我已经把这件事刻在了骨血里。刻在骨子里的,就必须得做吧?在我经营尚儒客栈的第三年,有一个说着陕西话的新嫁娘在客栈门口坐了三天三夜。我没有请她进来喝杯茶。因为我提不动那口正德年间的古井里的水。那个人后来成了我的掌柜,我给她当账房,不知道是不是当初我没让她喝茶的缘故,她总是克扣我的工钱。她来的那几天客栈发生了很多事。可我记不太清了,因为那几天我被打了很多闷棍,还喝了迷魂汤。我还和一个男装打扮的女子被一起关在了厨房要被灭口。后来不知怎么的,我们被放出来了,我揉着发疼的后脑勺听到旁边的人跟我讲姬无命被抓走了。他本来是要杀我灭口的。我没有很关心这些事情,因为我身边那个女扮男装的女子不见了。新嫁娘在这里安定下来了。原来她未过门前夫君就死了,于是便带着小姑子盘下了我的店,更名为同福客栈。我没有多犹豫就把客栈卖给了她。我对这个客栈而言,大概只是个过客罢了。我成为了账房。我每天都要把那本积灰的账本拿出来重新对一下。因为掌柜要防止我活太少导致整天光写一些酸溜溜的诗。活少又不能怨我呀,生意本来就不好,掌柜的还时不时发神经操着陕西话说“客人爱吃不吃,不吃滚蛋。”我过的浑浑噩噩。我的账本下还是会偷偷压着写诗的纸。我还是会在掌柜发神经的时候追出去说“还没给钱呐!”我还是考不上举人。可是在同福客栈开张的两年后,我又遇到了她。她还是男装打扮。可我认了出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自然也不知我识破了她。她带着丫鬟一起出来女扮男装,江湖人称其“雌雄双煞”。她们的口号是“替天行道,雌雄双侠。”可她还是折在了这里。据说是因为她爹爹喜欢几百年后诞生的一位姓查的作家笔下的两个人物,郭芙和黄蓉。所以她叫郭芙蓉。人如其名,她会武功,而且不低。子曾经说过“威武不能屈。”可我后来还是屈服于她了,或者说,我喜欢上她了。也许是因为我遇到的那个算命先生,他叫白眉。他说我会有血光之灾,我果然就被郭芙蓉打了。所以白眉说我的姻缘就是她时,我也坚定地相信了。虽然白眉是个骗子。所以当她跑出来追打骗子白眉的时候,我欣喜地迎了上去。我好像把她吓到了,所以三秒后我听到了一声“排山倒海”。时间往后推移,我在医馆中醒来。我的眼前有掌柜的小脸,有老白的帅脸,还有大嘴的胖脸。可我唯独没看到她。她不喜欢我。她喜欢的是镇上的捕头小六。因为小六曾为了救她愿意砍掉一只手。虽然那只手最后并没有砍掉。可她还是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了他。也是,论工资,我一月二钱,小六四钱。论工作,我只是个不得志的账房,而小六却是国家在编公务员。论才艺,我只有酸溜溜的诗,而小六吹唢呐,拉二胡,打快板样样精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是什么狗屁话?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我本以为我的一生就这样孤零零的过去。可她后来啊,还是喜欢上了我。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不是假的呢?我不知道是因为小六根本不喜欢她,还是因为她打我次数太多了心生愧疚,还是因为我会给她剥瓜子,每剥一百个她就会一口吃掉。我想不清楚。我也不想去想清楚。我只想对她好。于是从此我的血光之灾再没断过,一句话没说对,a型b型o型ab型都有。我听到过四百七十八句排山倒海,我被她从房顶上推下来五十一次。最严重的那次,我门牙掉了。每天睡觉前吹灯的都是室友大嘴,因为我嘴漏风。可我还是想保护她。所以上官云顿来的时候,我挡在她面前,平谷一点红来的时候,我挡在她面前,公孙乌龙来的时候,我还是挡在她的面前。虽然这并没有什么用处。她被掌柜恩准回家的时候,我心里五味杂陈。那天是她生日。是我向掌柜提议给她一个生日惊喜的,可我不知道掌柜的惊喜是给她自由。我把祖传的翠玉簪子送给了她。我娘说,那是未来要留给儿媳妇的。她抱了我,她说,我会想你的。彻底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时间?我不知道。是不是有的人,只要一转身我就还可以看见?那是我过的最煎熬的一段时间,我想把她用过的被子,枕头,箩筐都烧掉。我不敢再看到和她有关的任何东西。可掌柜说这个肩膀她靠过,也得烧掉;这双手她拉过,也要烧掉;这张脸她亲过,自然也要烧掉。可她在我心里,我怎么烧?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是代替。我试过了,可那大概是我一生中最后悔的日子。我辜负了两个女子。所以当她再次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的第一反应是羞愧。可我还是想和她在一起。后来我们闹过很多矛盾。人,总要为自己做过的错事付出代价。痴嗔是苦,离别亦是苦。可我怕她离开我,因为那样最苦。以后的关山万里,我不想一个人走。我,三岁识千字,五岁背唐诗,七岁熟读四书五经,八岁精通诗词歌赋,精通各门外语和大明律。我是个天才。我算账很清。可是,郭姑娘,我们的这笔帐,估计要算一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