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
长沙高新区交警通报了一起
驾驶员因未佩戴头盔
驾驶摩托车受重伤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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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晚11点40分左右,在许龙公路许家岭山路段,事故地点是个下坡弯道,当地居民吴某没有戴头盔驾驶摩托车,由西往东行驶,右转上坡,对向水泥罐车左转下坡,造成两车迎面相撞。
事故发生后,交警赶到现场进行勘察,此时摩托车驾驶员仍躺在地上,脸部创伤较重,而水泥罐车前面也被撞凹了一块。
伤者吴某是当地居民,120急救车赶到后,急救人员对吴某进行检查、简单清理后快速送往医院急救,经过初步排查,罐车驾驶员陶某当场排除酒驾嫌疑。
经过检查,吴某全身伤症多达15处,面部伤情尤为严重。在调取事发视频后,交警发现事故双方均存在没有遵守会车规定,在路段中间的单黄线上行驶,再加上夜间光线、弯道坡道等因素,导致事故发生。而没有佩戴头盔驾驶摩托车,则是吴某在车速不快的情况下却重伤的原因之一。
目前,吴某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交警正在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正确佩戴头盔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摩托车驾驶员受伤率可降七成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颅脑损伤致死。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使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概率下降70%,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以上。
5月26日中午,长沙高新区交警在望雷大道的岳麓大道路口展开“一盔一带”整治劝导行动中,发现这台行驶的电动摩托车踏板上搭站着一名小女孩,被驾驶员用雨衣罩着避雨。
在交警的劝说下,随行的大人将小女孩转移。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对电动车驾驶员必须佩戴头盔的硬性要求,但现场一台电动车驾驶员,还是收到了交警最好佩戴头盔的建议。而“安全带”作为同样在行车中保护驾乘人员的保护措施,也十分的重要。
4月底,长沙在全省统一部署下全面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截止到目前,全市交警今年共查处驾驶机动车不使用安全带6.9万起;查处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1.5万起。
省交警总队表示,下阶段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坚持宣传引导和执法查纠并重,力争到今年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汽车驾驶人、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蒋建湘:通过宣传后,我们也采取严格执法这样的措施,处于严管高压的态势,强制使大家把安全头盔和安全带使用起来,希望大家能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