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生活#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辖区群众出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门严查过往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纠一起”的原则。
管理预告如下:
一、劝导期
劝导日期:2019年9月1日至10月7日
以劝导、教育为主
二、整治期
整治日期:2019年10月8日开始
违者将予以计2分,罚款20元的处罚,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交警部门郑重倡议
1、摩托车驾乘人员不能超过2人。在骑摩托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如果有乘坐人员,也一定要求乘坐人员戴好安全头盔。
2、在购买头盔时,一定不要图便宜,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劝告认识的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驾乘摩托车出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对于路上遇到的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乘人员,向他们宣传戴头盔的好处,劝他们出行要戴安全头盔。
5、骑摩托车戴安全头盔,是全体摩托车驾乘人员的责任,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会如何保护自己,避免交通意外的伤害。via:吉安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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