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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经济观察】强化规则意识,地摊经济可以因城施策

【蓝海经济观察】强化规则意识,地摊经济可以因城施策
2020年07月09日 12:08 新浪网 作者 蓝海经济观察

  文:沈奇 杨政

  1.地摊经济引发热议

  5月下旬,已经在西南地区开展的“地摊经济”进入公众视野。

  5月27日,中央文明办明确,在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此后,地摊开始爆发。

  进入六月初,据中新经纬统计,至少已经有上海、济南、南宁、郑州、南京、成都、合肥、厦门、陕西、辽宁、江西、甘肃、长春、杭州、长沙、石家庄、南宁、青岛、宜昌、黄冈、德阳、攀枝花、广安、南充、资阳、遂宁、彭州等27地纷纷明确鼓励发展地摊经济。与此同时,各媒体掀起“恢复城市烟火味,发展地摊经济“”的热潮,二级市场的地摊经济概念也持续暴涨,以五菱汽车为例,三天暴涨一倍还多。

  但不出几天,很多城市关停了部分秩序混乱的地摊经济,6月7日,北京市宣布“地摊经济不适合北京”,很快,包括深圳、上海等多个大中城市表示对地摊经济持谨慎态度。

  2.到底要不要地摊?看就业

【蓝海经济观察】强化规则意识,地摊经济可以因城施策

  在2013年、2014年间,我国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达到峰值1.8亿,之后开始回落,到2018年已经回落到1.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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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结构上看,我们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分为两组,A组包括传统的农、林、资源、制造业以及传统的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看到这些行业随城镇单位就业总人员的数据波动而波动,从2013年、2014年之后,逐步下行;与此相对应,以包括信息互联网、金融、房地产以及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的B组,并没有受到整体数据下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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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私营企业与个体就业人员的统计中,总量十年间翻了1.46倍,而且在城镇单位就业数据下降的行业大多维持增长。其中,批发与零售业的私营企业与个体就业人员10年间从5961.7万人上升至约1.45亿人,翻了1.43倍,占私营企业与个体就业人员总量的38.74%。

  可以说,单位接纳就业,尤其是传统产业就业的能力正在变得十分有限,这些产业的劳动力大多被私营企业与个体就业吸收。但由于私营企业与个体的风险承受能力较为有限,且较为集中于线下行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所以受本次疫情的冲击非常严重。此外,根据公开数据,我国仍然存在大量低收入人群,地摊经济可以为低收入人群和因私营企业与个体无法承受疫情冲击而失业的人群提供一条灵活就业的出路,这个是不争的事实。

  所以,我们看地摊经济,其实是个灵活就业是否必要,在什么情况下必要的问题。

  3.地摊经济带来的问题

  地摊经济的管理成本高,首先,第一个难题就是准入规则,也就无法确认经营者是否是前文提到的低收入人群,很多“豪车”摆地摊,公务员、国企员工下班摆摊的现象,大幅挤压了低收入人群的经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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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既然牵扯到成本问题,就会有商品的质量问题与对公共资源的无偿获取问题,也就是将经营成本向社会与环境转嫁,破坏原有城市商业生态。

  此外,地摊经济缺乏监管、缺乏税收与管理费用上的明确安排。这使得维护城市长期发展与治理的税基难以得到补充甚至会有所削弱,而且无序发展的地摊经济容易滋生各类套利空间。

  地摊经济的问题使得不少大城市对这次全面放开地摊经济保持谨慎。如:北京市组织开展北京消费季活动,发展特色商圈、夜间经济、休闲经济,对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这些举措已经起到促进消费、保障就业的目的,并无全面放开地摊经济的必要。

  4.强化规则意识,地摊经济可以因城施策

  我们认为,地摊经济可以立足城市功能定位因城施策,但要强化规则意识:

  一是地摊经济不应当建立在对公共资源的无序获取甚至是掠夺的基础上,换句话说,该划定区域划定区域,该交管理费交管理费;

  二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参与灵活就业,比如:公务员、国企管理人员、收入到一定水平的人都不应当纳入这个体系,这个体系应当就是针对低收入阶层的;

  三是可以放松审批,但不能放松监管,对于食品卫生、质量造假等应当是零容忍;

  四是应当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结合起来,换句话说,你有收入就应当交税。

  5、地摊经济不适合所有城市,但也不需要一棍子打死,在经济压力加大的今天,多给一点尝试的机会,多一些试错的容忍,没有什么不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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