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入推动黑龙江省双创事业发展,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最新的《黑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在贴息条件、贴息年限等方面对创业者给予了更大政策支持。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担保贷款额度:个人最高15万元;合伙创业的,每人最高15万元。
2、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担保贷款次数: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4、利息为:财政全额贴息;展期、逾期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5、保费:财政全额补贴。
6、商业银行贷款限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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