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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随迁子女教育同城化的N种路径

推进随迁子女教育同城化的N种路径
2019年12月10日 11:49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此次改革不局限于户籍制度本身,而是涉及各项公共服务均等供给的综合配套制度改革。其中,流入地对随迁子女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是最迫切的问题之一。“两为主”政策全面实施后,随迁子女“有学上”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截至2018年80%以上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随着流动人口进城落户安家规模日趋扩大,对享受“同城化待遇”的优质教育诉求更加显现。为解决“上好学”问题,不同类型城市积极探索随迁子女群体异地就学政策供给与创新举措,积累了有价值的地方经验。

  开展“扩容”工程,多渠道增加学位

  随着流动人口不断流向城区,学校建设与城市建设不同步,使得城区学校出现不同程度的大班额现象。只有多渠道扩大学位供给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城市教育压力,消除大班额,真正使随迁子女享受城市优质教育。

  一方面,分类分步扩大城镇公办学校容量,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鼓励新建、改扩建一批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工程首期项目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容量,增加学位,努力满足随迁子女就读需求,确保学校建设与城镇化发展同步。

  例如,山东省财政通过奖代补的方法鼓励各地新建学校,或对所有中小学配套建设项目免收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收或免收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在上海、广州等超大城市,地方政府结合人口规模控制、积分落户管理和城区发展规划实际情况,构建教育公共服务综合治理机制,科学布局分步骤推进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

  另一方面,鼓励和扶持招收随迁子女的公益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及时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并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缓解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不足,提高随迁子女教育保障能力。

  例如,上海、深圳等地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不足的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到普惠性合格民办学校就读,对接纳随迁子女的学校给予经费支持。

  新疆、广西等地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标准对民办学校给予经费补助,严格规定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降低入学门槛,提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表示,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17年教育部工作要点强调,制定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建立中央、省、地(市)、县、学校五级统一的动态监测数据平台实时监测人口居住地变化、落户政策效应等带来的随迁子女学龄人口数量和结构分布的变化,科学研判随迁子女教育需求和城镇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并提供便利异地就学服务。例如,当前全国32个省区市(含兵团)均已完成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地实现了随迁子女跨省转学核办完成率100%。

  目前,浙江、广西、河南、江西等省份均制定了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明确规定简化入学流程和降低证明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办学校就学比例。

  2019年教育部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出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从“建立”到“制定”再到“完善”,显示出相关政策快速推进的积极态势。

  贵阳市提出到2020年,全市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85%以上。浙江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跑出便民新速度。以衢州为例,当地教育局提出“10个一”:入学报名“一网通”、教育缴费“一键办”、资助办理“一端口”、转修复学“一张表”、校园生活“一卡通”、家校互动“一平台”、加分确认“一证通”、考试服务“一站式”、毕业证明“一库办”、办学审批“一件事”,大大简化了随迁子女的入学流程。

  总体来看,大城市在逐步剥离持证年限、居住年限、社会保险、住房等条件的挂钩限制,不断完善和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切实降低入学门槛。中小城市和城镇化率低于国家平均水平的地区,应考虑全面放开随迁子女入学限制,以居住证为入学依据,吸引人口流入,抓住空前未有的城镇化进程机遇,发挥城市人口红利,提高经济效率。

  重视入学机会供给,破解入园与升学困境

  随着在城市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代规模日趋增大,流动人口家庭普遍面临“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对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更为紧迫。

  各地政府积极探索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路径,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改建小区配套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普惠性民办园等,提升随迁子女普惠性幼儿园入园比例,破解入园困境。如杭州出台政策,规定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家庭满3周岁随迁子女可按照有效居住证时间顺序就近入园。

  同时,随着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工作时间的推移,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义务教育后升学问题日益迫切。自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后,目前各地均明确出台了随迁子女中考、高考相关规定,结合城市化发展水平、城市规模与随迁子女结构规模,不同程度放开了义务教育后入学机会,建立了义务教育后升学政策方案设计与引导。

  例如,北京、上海等超大一线城市根据居住证、社保年限、劳动合同、在读学籍等条件放开了中等职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报考的机会。广东则根据居住证、社保证明、在读学籍等条件全面放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高中和高考升学通道,并为不符合条件者提供本地借考教育服务,全力满足随迁子女升学需求。

  天津、重庆、武汉、成都、南京、郑州等二线城市根据居住证年限、社会保险年限、稳定住所等条件,均放开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高中及异地高考。福建、山东、安徽、江西、甘肃等省的中小城市只需根据随迁子女中学实际就读年限即可参加中考、高考。

  义务教育后升学问题涉及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户籍规模管理、地方教育承载能力、财政补贴机制、资源配置等多方面,各省市充分平衡和考虑多方因素,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就学机会,构建了梯级政策方案体系,分阶段逐步开放职业高中、普通高中、中专及技校、高等院校等继续教育机会,不断完善和细化流入地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操作程序和实施细节,突出了对居住证、学籍条件的合理要求,逐步弱化了家长工作、住所及社保年限等方面的附加条件。

  随迁子女“教育同城化”的实现归根结底要靠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唯有逐步深化配套的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探索创新实践,为随迁子女提供“同城化”的优质教育资源,才能让户籍制度改革真正上下耦合,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让每一个居住在城市里的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尚伟伟)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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