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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家暴女友,行拘不是终点

警察家暴女友,行拘不是终点
2019年12月13日 07:39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

  12月8日,《从家里打到走廊,女子遭男友十多次疯狂家暴,监控拍下全过程》的报道引发社会关注。2月11日晚,@平安宝安通报深圳女子汤某被男友殴打事件:经查,打人男子龙某系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民警,警方依法对龙某行政拘留5日,停止执行职务,并将其违法行为移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进一步处理。(12月12日北京日报客户端)

  警察负有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在民众眼里就是法律的化身,公民权益的保护神,应该比一般群众更具备法律常识,更遵纪守法。可是,这位民警不仅把女友从家里打到走廊,在公共区域也不收敛,还在女友汤女士倒地准备挣扎起身时,对其头部一顿猛击,将她再次打倒在地,丝毫不顾忌邻居的惊愕。如此行径,与其身份太不相符。

  面对媒体的采访,汤女士表示,这一年内曾十多次遭到男友家暴,自己曾多次报警,但都没有解决。如果这些属实,一方面表明,面对家暴,基层执法机构还应积极作为;另一方面也说明,处罚也不应当仅仅是行政拘留,“违法行为移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就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人民警察法》强调:“人民警察必须做到……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警察家暴,严重违背相关法令与职业道德,属于知法犯法,不仅侵害公民权益,还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公务员整体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重庆女孩宇芽遭家暴的余波未了,“警察家暴”再次刷新了人们对于家暴的认知:家暴施暴人广泛存在于各个阶层,并不因职业、性别、身份而例外。

  家暴不是“家务事”,不是私人情感纠纷,而是违法案件。法治社会绝不能让受害人在特殊身份的家暴阴影下瑟瑟发抖。对家暴零容忍,警察家暴更应该严厉追究,以此捍卫法律威严,维护公信力及社会安宁,这应该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共识。

  网友说

  @人民微评——一言不合就家暴,施暴男子被行拘,法律惩罚能否消除他的戾气?一次次施暴,打人似乎成了家常便饭,早该受罚。有职能部门撑腰,有法律壮胆,有公众声援,受害者应善于自我保护,善于留存证据,善于拿起法律武器。忍让换不来安全,果断对施暴者说不!

  @清欢——违法成本太低,所以才屡见不鲜。

  @南方以南——家暴只有零和无数次,面对这样的事我们要零容忍,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一元——警察家暴,执法犯法,这种行为太有损警察形象了。行拘停职,这样的处罚还远远不够,还应当对其十几次的家暴行为进行一次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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