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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020年02月07日 11:39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官网截图。

  人民网北京2月7日电(冯粒)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6日联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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