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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缓存安全生产措施费

疫情期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缓存安全生产措施费
2020年02月21日 16:56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

  2月20日,笔者从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印发了《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企业缓存安全生产措施费相关工作的通知》,就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缴存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简短流程暂行要求进行了说明。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缓存安全生产措施费。

  据了解,该《通知》旨在进一步落实《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lt;观山湖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gt;的通知》,切实做到特事特办,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根据《通知》,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企业在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足额投入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费用的前提下,可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缓存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申请。该局接到申请后,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申报企业即可直接登录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获批缓存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企业需在自办结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的3个月内足额缴存安全生产措施费。

  据悉,企业申报材料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缓存申请、申报企业的承诺书(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公章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办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0-17:00。(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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