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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将于11月1日零时起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南明区将于11月1日零时起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020年02月26日 10:22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

  笔者近日从南明区统计局获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零时起,南明区将针对辖区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开展第七次全面人口普查。

  据悉,此次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将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南明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针对普查工作,南明区将统筹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乡、街道办事处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统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等各部门制定详细普查方案,坚持依法普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此次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各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不得谎报、瞒报、拒报,不得拒绝提供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普查取得的数据将会严格管理,严格履行保密政策,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让普查工作质量与数据质量合格达标。(李林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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