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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学校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 住宿费需退还

河南:学校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 住宿费需退还
2020年05月28日 15:50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

  人民网郑州5月28日电(徐驰)随着各类学校陆续开学,收费问题引起大家关注。河南省多部门日前联合下文明确,各地各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

  河南省要求,各地各校要做好线上教学和开学复课,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完成。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大中专院按收取学年的住宿费,咋办?河南省明确,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于学期末据实结算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疫情冲击下,不少困难家庭雪上加霜。对此,河南省要求的各地要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疫情而影响学业。

  河南省明确,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违反预警规定乱收费问题将严肃查处。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在全省进行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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