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心里有民生 帮扶有温度

心里有民生 帮扶有温度
2020年06月02日 08:36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
心里有民生 帮扶有温度

  “今年‘五一’期间,通过户外展台促销,我们的营业额迅速回升,这无疑给所有的合作伙伴打了一针‘强心剂’。”在对“五一”假期的销售进行盘点后,龙港百盛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心里的大石头稍稍放下了。

  5月1日至7日,龙港百盛商场的销售额增长3%,与去年同期相比,虽然客流量减少1万余人,但提袋率增长30%。

  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情况下,“五一”期间龙港百盛的销售业绩能略有增长,除了内部团队与合作厂商的共同努力外,更得益于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转变思维 主动上门服务

  受疫情影响,商场和供应商都遭受了重大损失。零售商也一直在积极想办法,比如通过微信、直播等线上方式进行销售,但效果不佳。

  面对企业的困境,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行动起来,围绕“主动服务”的原则,采取以领导包片服务的方式,到各区(市、县)的活力商圈、步行街、优质卖场、品牌店、连锁便利店、特色餐饮、商贸主体等场所,上门为企业服务,加大支持扶持力度,提出务实可行的方案并加快实施。

  龙港百盛门口的户外展台就是实例。

  龙港百盛地处中华中路,这条路是贵阳市的主干道,也是严管街。在这里“占道经营”原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起初,该商场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希望能得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没想到,申请很快获批,要求是不能影响行人通行,展卖期间不能有噪音,确保展台有序安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于是,小小的户外展台在“五一”假期成了“吸金”利器,吸引了人气,带动了消费,销量迅速回暖,实现了供销两旺。此后,龙港百盛希望还能继续开设户外展台。没想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主动上门服务,并表示只要规范管理,按相关流程申报后就允许继续开设。

  管理规范 允许“设点摆摊

  ”

  自5月初以来,位于花溪区平桥附近的老七肠旺面馆生意特别好,尤其是周末的时候,顾客还得排上长队等一等。作为花溪区引进的特色餐饮,老七肠旺面馆的门面不大,在店外的人行道上增设了小长桌、椅子和外观时尚的遮阳伞。这一来,该店增添了18个座位,一早上下来,可再多卖出60碗面。

  虽然桌椅摆在了人行道,但四周干干净净,没有污渍和纸屑。老七肠旺面馆“敢”在人行道上“设点摆摊”,是经过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意的,且执法人员还上门帮助其规范“摆摊”。

  在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过程中,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不论企业大小,只要有需求都尽力帮助。每次都会与经营者现场交流,了解经营、促销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有针对性地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和提升消费业态有序稳定发展。

  比如在支持促销活动方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自身职能,支持商贸企业利用自身红线范围内的停车场、前坪广场、空地、步行街区等进行户外促销活动;支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在节假日、消费旺季经常性临时占用城市人行道设置临时性宣传广告设施。

  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出台《2020年南明区户外促销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在“不影响市容市貌,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道路交通,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原则下,审批合格后,商家即可进行户外促销。

  柔性执法 更显治理水平

  今年4月,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街面巡查时,发现智诚大十字店在未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对商场进行装修。原本,此行为应该受到处罚,但鉴于今年疫情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企业免于处罚,但要求补办相关手续。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际需要,从规范“摊点摆放”到柔性执法,该局转变工作思路,积极为企业服务,既体现了贵阳市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更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初衷和为人民群众谋幸福的坚定信念。

  非常时期行非常之策。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企业和很多商户蒙受了重大损失,一些资金储备少、融资能力差的中小微企业更面临着生存的考验。尽快恢复经营是企业和商户的渴望,更是“抢时间、补损失”的当然之举。贵阳市积极想办法,在保障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的同时,兼顾维护商家的生存和权益,允许其进行户外促销活动。这一切,正是为了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秩序,早日重现城市往日的模样。这样的“特事特办”彰显着基层治理的水平。

  另一方面,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中,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既有力有序地推动复工复产,又刚柔并济,用文明、温情的执法方式加强城市管理,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抓城市管理、促城市发展,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路径方法,下好“绣花”功夫,不断在细节上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为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氛围,让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舒心。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汤利)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