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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马尾区检察院:用“善良司法”传递“检察温度”

福州马尾区检察院:用“善良司法”传递“检察温度”
2020年06月02日 16:24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

  “当检察官的内心充满善良,那么他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永远是正确的,永远是符合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期待的! 检察机关手握国家法律利器,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之重任,我们不仅要坚守公正原则,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案,而且要坚守善良品格,坚持‘善良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官的柔情和检察的温度”。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黄兆茀经常对该院检察官这样说。

  今年以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新一任领导班子全面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大力倡导并牢固树立“善良司法”的检察工作理念,坚守为民初心,勇担职责使命,在助推“多区叠加”发展再创新奇迹、描绘好新时代马尾改革发展新画卷的伟大进程中体现了检察担当,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办案温度的工作中展现了检察作为。

  惩恶绝不手软

  “依法严厉惩处恶性犯罪,是对人民群众最好的保护。”2019年以来,马尾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1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09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7人。

  2018年6月前后,以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酗酒闹事,逞威风,多次无故殴打人民群众,实施多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这种恶性犯罪,若不及时严惩,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就会受到严重的威胁”。对此,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了这起恶势力犯罪,徐某等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7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初,犯罪嫌疑人钟某等10人组成武装贩毒团伙,从柬埔寨外海接驳毒品进行贩卖,被福建、海南海警联合查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缴获毒品1.03吨、手枪3把、子弹127发、三无渔船1艘、车辆1部。毒品犯罪流毒甚广,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本着惩恶扬善的理念,依法及时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这些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恶性犯罪被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挽回了人民群众的损失,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保护弱势群体

  “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要始终满怀‘善良之品’和‘善良之举’,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疾苦冷暖装在心里,要特别注重保护弱势群体。” 如何把这些理念和办案思想贯彻到具体的案件中,是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们思考的最多的一件事。

  王某是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人,在马尾某清洁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但该公司一直没有为她办理缴纳社保手续。多年来,王某四处奔波,先后经过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多种救济手段,虽确认了其与某清洁公司的劳动关系,但社保一直未得到补缴。2019年4月,王某在万般无奈中来到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该院检察官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详细了解该案的仲裁、判决具体情况,并根据社保费的征收管理规定,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敦促清洁公司及时为王某补缴了社保费用。

  年初,在马尾区某工地务工的温某等25名农民工,因施工班组长的个人原因,导致一年的工资被拖欠。由于年关将至,辛劳了一整年的农民工因为被欠薪而无法返乡过年,群情激奋围堵在有关部门讨要说法。得知这一情况后,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立刻派人赶赴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并会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联合开展了调查核实,及时为25为农民工讨回了辛苦一年的血汗钱,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许。

  办案中,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对弱势群体始终保持高度关注,竭尽所能为弱势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近年来,该院通过司法办案,先后帮助农民工讨回薪金30余万元,办理涉农违法犯罪案件23件,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提供司法救助5万余元。

  护航“花蕾”成长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的花朵,在护航“花蕾”成长的过程中,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非羁押化、非刑罚化和非监禁化的基本工作思路,坚持少捕慎诉,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护网。

  2019年2月16日晚,未成年人张某甲、张某乙两人因琐事持械斗殴,案发后,两人主动投案自首。案件移送马尾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后,该院考虑到张某甲、张某乙均为在校学生,且主观恶性小,如果提起公诉,张某甲、张某乙无法继续学习,有可能毁掉两个孩子的一生。为了在挽救两名未成年人的同时,强化教育感化工作,马尾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涉罪未成年人所在学校的校方代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到场,首次通过不公开听证的方式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2019年,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对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花蕾预折”的重要时期及时扶正未成年人的成长。

  在强化保护、挽救的同时,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更加注重预防工作,组建“阳光雨露工作组”,深化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选派8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织法治宣讲团深入17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21场次,强化未成年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守护美好家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也是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生态环境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然而,总有一些人为一己之私破坏生态环境,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

  近年来,闽江口海域盗采海砂行为频发,闽江河床遭受严重破坏,航运风险加大,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甚至可能引起人民群众饮用水污染。对此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开展盗采海砂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立案监督、起诉盗采海砂案件4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案件结束后,针对已经遭受破坏的河床和生态环境,该院通过释法说理,引导犯罪嫌疑人每人出资5万元作为生态修复金,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及时修复了被破坏的闽江河生态系统。

  针对陈某超越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范围,滥伐国家级生态公益林294亩,严重破坏了生态公益林的环境服务功能一案,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马尾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最终判决陈某某承担滥伐林木罪刑事责任的同时,并赔偿生态修复费及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60万余元,用于修复遭受严重破坏的生态公益林。

  为了使生态环境得到长效性保护和修复,该院牵头协调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了生态修复金制度,统筹用于区内林业公益事业项目。目前,该院已经组织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10余项,让遭受破坏的家园重新美丽耀眼。

  “善良司法”是初心和使命在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落实举措,是将人类“善良”的本性和人民群众“惩恶扬善”的追求同司法办案工作深度融合,是体现检察价值、检察温度和检察情怀的重要载体,是把检察温度传递给人民群众的重要方式。“检察官要心地善,心术正,无私念,无邪恶,对侵害人民群众的犯罪行为要有憎恶之心,对人民群众要有恻隐之心,对受害人和部分主观恶性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有怜悯之心。”这是黄兆茀对该院检察官提出的要求,也是“善良司法”理念精髓和核心。

  黄兆茀表示,马尾区检察院要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勇担法律监督使命,将“善良司法”的理念更加全面深入地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将“检察温度”传递给到每一个角落,用忠诚和善良诠释“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程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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