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 (肖鑫) 据黑龙江省《鹤岗日报》报道:29日上午,鹤岗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宣布黑龙江省委关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黑龙江省委决定,李洪国同志任鹤岗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市长候选人。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 (肖鑫) 据黑龙江省《鹤岗日报》报道:29日上午,鹤岗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宣布黑龙江省委关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黑龙江省委决定,李洪国同志任鹤岗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市长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