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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

河北省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
2020年08月10日 09:28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

   河北省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和农村信用社承办

   校园地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

  为进一步做好河北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方便相关学生全面了解国家及河北省高校现行的各项资助措施,河北省于7月15日起开通了“河北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连日来,助学贷款、大学新生资助等问题成为咨询热点。

  “‘助学贷款去哪儿办?’问得最多。”工作人员介绍,7月15日一上班,就有学生从保定易县打进热线,询问具体办理事项。工作人员解释,河北省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和农村信用社承办,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信用社县(市、区)联社统一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目前仅在省属公办的28所高校开办,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除了助学贷款,准大学生及家长还关心可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对此,工作人员提醒,针对大学新生入学有两项特别资助,即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和大学新生入学救助。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主要解决报到的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

  其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对象为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对当年在河北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学生可以向就读高中申请,或登录http://dxxsjz.hee.gov.cn申请。(记者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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