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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锻造高素质年轻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锻造高素质年轻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
2020年09月21日 19:09 新浪网 作者 人民网

  人民网成都9月21日电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大力实施村(社区)“领头雁”培育工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79.3%,平均年龄45.4岁,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占86.2%。

  提高门槛“拒”,畅通渠道“迎”。坚持党管干部,把政治素质、纪律作风、服务能力、年龄学历等作为重要参考条件。明确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党龄1年以上,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原则上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跨村(社区)调整的原则上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对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的不得作为人选,对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不提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在任职期内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刑事处罚或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的,坚决清理撤换。以干事创业为重要指标,打破行业、身份、地域界限,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优秀农民工、社工师、致富带头人等各类优秀人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本村(社区)内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由街镇统筹,采取跨村(社区)交流、机关下派等方式选任。

  组织严格“选”,多方参与“察”。坚持区镇(街道)联动,“组织”严选贯穿始终。由街镇党(工)委根据提出候选人,严格审核任职资格条件,并向区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人选进行资格联审,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成立由街镇党(工)委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的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 个别谈话”的方式,面向人选现任职单位领导同事、拟任职单位领导同事、村(居)民小组长代表等群体开展综合考察。民主测评聚焦德、能、勤、绩、廉,总体评价“好”和“良好”累计比例低于70%的,取消推荐资格。个别谈话聚焦人选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同意推荐比例低于70%的,取消推荐资格。严格落实党委集中民主决策,人选经街镇党(工)委、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任命。

  严格制度“管”,加大激励“爱”。坚持严管厚爱、精心培养,着力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免文件备案制,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建档标准和管理要求“一人一档”建立档案,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备案制。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全区干部培训规划,通过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讲授、外出实践、交流研讨、参观示范点位等方式进行多样化教育培训,鼓励支持参加在职教育提升学历,增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抓发展、抓治理、抓服务的能力。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 考核绩效 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制度,落实五险、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保障机制,积极推荐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并在街镇领导干部选拔、公务员考录、事业人员招聘中予以政策倾斜,激发干事活力。(汪祯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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